作者posidin (sisi)
看板studyteacher
标题Re: [国中] 专任辅导教师不得兼任行政的法源依据?
时间Sat Jul 28 00:05:02 2012
我门学校班级数不是很多(十班以下
他说要帮忙做行政
教务主任问说 那有要接行政吗?之类
有没有上课 要看学校配课
不过我想 因为小校 大家会觉得 大校的辅导老师比较辛苦
小校很咸
做行政 上课是应该
※ 引述《growthy (薯条偏执狂)》之铭言:
: 各位版友大家好
: 有监於看到部分专任辅导教师有被学校要求担任导师一职
: 然後有看到下面推文有说到专辅老师依法规定不能担任行政职或导师
: 也有听到已在辅导圈任教的主任说如要求专辅老师担任行政 可能是不合法的
: 所以想问一下 这个法源的依据是教育部补助国中小辅导教师实施要点中的:
: 六、各县市政府及国立中小学办理事项:
: (五)落实辅导教师专业聘任:辅导教师之选任及专业知能认定依下列规定办理:
: 1、辅导教师不得由学校主任、组长兼任。但国小六班及国中三班以下之学校由
: 未兼任主任或组长之教师担任辅导教师确有困难者,报经县市政府同意後,
: 不在此限。
: 因为有听闻一些朋友报到时有被询问担任行政意愿
: 想说可能有些学校端不太清楚
: 如果可以的话 对於法规有些了解 也可以避免自己权益受到影响
: 免得接了 结果教育部那边查到了 可能会有影响(这边不清楚)
: 因此想请问大家 是否依据的法规是这一条 还是还有什麽法规呢
: 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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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7.52.191.154
1F:推 Anbi:大校苦 小校咸 那有没有甜的辣的? 07/28 00:06
2F:推 scott2009:有 但是轮不到你 07/28 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