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ctitious (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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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国中] 代理教师中途离职
时间Wed May 9 10:03:29 2012
某C大还是秉持大学时代的风格,真是让在下怀念甚许。
该代理辞不辞退、合不合理、有无道德瑕疵,我想各有说法与立场。
但在下不才,提供一案例供C兄参考。
C兄您大学时代F4成员中某一ID号为「颜智」者,今亦任教於阁下任教县市某区(正职)
该员为任教学校(完中)国中部教师,曾接任该校补校师资。
某日该员於学期中向学校提出拒教补校之提案,且拒绝接受慰留。
(据闻该员高中新竹某高教学府硕士班,指导为中研院一妇女史研究专家)
(该员另有太多八卦,校方主管阶级曾当我面批评其为不适任教师,但问及为何不提
教评会,则不置可否。(谁要扮黑脸?))
时值学期中,学校去哪里生一个4堂夜间的师资(想当然耳,正职谁要接?)
只好由不才每周搭25分钟火车去该校救火(当然区区五千,对在下也是救命吃饭钱)
这个案例中,完全合法,不知C兄作何感想?
当然,我个人认为这无可厚非,差别只是「代理」跟「正职」下,大家不知不觉自动
选择作答而已。
我很期待C大将来有一天在教育体系,若有机会遇到这类情境,还能如在网路上一样
侃侃而谈。(甚至愿意扮黑脸去教评会公干他,那会更大快人心)
: → cjls:一码归一码,不是每个案例都可以这样说就通的..... 05/08 22:40
: → cjls:今天是每间学校都很自私吗? 为什麽我们要总是要预设最坏的? 05/08 22:42
: → cjls:咦?那代理教师接行政於法有据啊,那怎麽这时候不讲法了? 05/08 22:45
: → cjls:所以「老师」是什麽? 各位在讨论这个议题时有想清楚吗? 05/08 22:46
: → cjls:OK,两边都讲法,那学生呢? 05/08 22:47
: → cjls:没有说部可以,只是处理的手法不是很恰当。 05/08 22:47
: → cjls:直接旷职就可以了。 05/08 22:51
: → cjls:如果校长人事不同意,代表沟通无效,那当然可以直接旷职。 05/08 22:53
: → cjls:我会不太高兴是因为原PO本来的文章让我感觉只是把代理当个过 05/08 22:53
: → cjls:但是代理是提拨劳退的。 05/08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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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4.159.205
1F:→ cjls:同学,您老出山就拿那位「高人」来当例子,我承担不起啊XD 05/09 13:45
2F:推 ssying:虽然 上述之人我都不认识 但请C大 可否就上述案例评论 05/09 14:34
3F:→ ssying:我相信以C大高尚人格 一定会以代理教师离职的标准 来评论 05/09 14:35
4F:→ ssying:上述案例 绝不是双重标准之人 05/09 14:36
5F:→ cjls:如果我是教评会的,我会建议四条二啊,就这麽简单。 05/09 17:30
6F:→ cjls:我的想法一点都不是什麽高尚的人格,不用搞这种无聊的手法 05/09 17:31
7F:→ cjls:今天是在就事论事,我们是老师,不是政治人物。 05/09 17:31
8F:→ cjls:今天其他学校不用四条二去砍摆烂的老师,所以呢?逻辑很怪 05/09 17:32
9F:→ cjls:搞得好像我得一个人去负责这些摆烂的老师一样...=.=" 05/09 17:32
10F:→ Fictitious:所以不要太冲啊…凡事自有公评。 05/09 17:37
11F:→ cjls:我也讲了,如果原po被学校压榨有具体事实,离职也只是刚好而 05/09 17:44
12F:→ cjls:今天原po原文的语气根本跟被压榨完全扯不上边,这就是职场伦 05/09 17:45
13F:→ cjls:理的问题了,扯一堆出来是要干嘛? 这种事本来就一码归一码.. 05/09 17:45
14F:→ spider:找到台阶下就好,不要再自己爬上去 05/09 18:36
15F:推 totwinkle:哈哈 瞬间鸟掉 05/09 20:27
16F:→ wildkidy:c大针对第一篇不就是在说伦理、责任、教育者的自觉吗? 05/09 23:22
17F:→ vingfing:所以呢?不对人不对事,键盘伦理? 05/10 12:11
18F:推 flymood:除了正义魔人我想不到另外的词汇 05/14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