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gocc1234 (走走)
看板studyteacher
标题[心得] 邀请大家一同来陈情实习无薪制度
时间Sat Dec 10 15:10:58 2011
各位板大好,我是将来要去当实习谘商师的人
我最近才知道,目前实习谘商师是无任何津贴(薪资)
深入了解实习制度後,得知目前实习老师也跟我们面临到相同的问题
无薪实习制度让我觉得非常的不合理
毕竟全职实习几乎榨乾实习生的时间和精力,要在外面在找兼职的机会并不高
但是实习单位竟然没有给实习生一个温饱的保障,这在我看来非常不合理
且不是每个实习生家境都优渥的,就我身边的例子也有不少是家境清寒的人
完全不发任何薪水的状况下,叫家境清寒的人如何维生呢?
明年就要选立委跟总统了,这时期的陈情比较容易被注意到
想请求大家一起来陈情这件事情,推翻这个不合理的制度
一人一信跟立委陈情,团结的力量一定能让他们注意到这件事情
权利是争取来的!!!!!!!!!!!
同样对於无薪实习制度不满的大大可以做下述的几件事情来帮助大家
1、寄陈情信给下面提到的几个立委(下面有陈情范例供您参考)
2、邀请其他相同处境的人参予这次陈情活动
3、把这件不合理的事,告知身边的朋友或寄信给媒体,让话题能够被宣传出去
4、提出其他更有利的论述供大家陈情
----------------陈情信参考范例-------------------------
您好,我想跟您陈情关於谘商师与教师无薪实习制度之不合理的地方
目前大部分的学校及机构是不给予实习谘商师与实习教师任何的津贴
而且他们还需要向学校缴交实习学分费
这样的制度让他们的经济上有非常大的负担
甚至可以说这已经严重的影响到实习谘商师与实习教师的生存
会这样说是因为全职实习几乎榨乾他们的时间和精力
在这样的状况下他们是无法在另外找一份兼职来养活自己
最近有个企业在网路上徵无薪实习生,引起网友的一阵批评
新北市劳工局针对此一案例发言,若该案例是单纯上课则无违法
若是该案例的实习生有具体劳动,就可认定为有劳雇关系
(限制上下班时间,有上对下指挥、从属关系都包含在内)
也就是说,只要有实习生有提供劳务的事实,其之权益就受劳基法所保障
但是实习谘商师与实习教师身分较上述案例特殊,他同时兼具了学生的身分
而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属於特别权力关系
在这关系下即使学生权益受到侵犯也难以提起司法救济
不过於民国一百年时,大法官在大法官释宪684条对此一关系有了新的解释
若是学校(大学)侵害到学生之基本权利,则学生得提起行政诉讼来谋求救济
也就是说,学生受到宪法基本权的保障的这项事实,是优於其他法规的
接下来在谈论无薪实习违反宪法的地方
我国宪法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工作权
宪法153条也有规定国家应制定保护劳工及农民之法律,实施保护劳工及农民之政策
而无薪实习并无给予实习谘商师与实习教师足以维生的津贴(薪资)
实习谘商师与实习教师还需要缴给学校学分费
可以说目前制度是有可能让他们陷入生存危机当中的,这已经侵害到宪法所保障的权益了
我想诉求实习谘商师能够被保障基础生存所需
像是修法保障基本薪支(津贴),或者是将之纳入劳基法的保障当中...等等
恳请您伸出援手,让实习谘商师能够从苦难当中解脱
我想因此受惠的实习生们都会感谢您所伸出的援手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立委联络方式---------------------
江义雄
[email protected]
余 天
[email protected]
林淑芬
[email protected]
洪秀柱
[email protected]
翁金珠
[email protected]
郭素春
[email protected]
黄志雄
[email protected]
杨琼璎
[email protected]
管碧玲
[email protected]
赵丽云
[email protected]
郑金玲
[email protected]
陈淑慧
[email protected]
蒋乃辛
[email protected]
林岱桦
[email protected]
-------------补充说明提供上述立委联络方式之原因-----------------------
能够指导并监督到各个学校的单位只有教育部
而能够影响到教育部的也就只有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的立委
加上明年大选在即,在这个时期像立委陈情是比较容易被注意到的
所以我提供上述立委之联络方式给大家
----------------------後记-----------------------------
随着我浏览的资讯越多,我看这件事情得角度也越来越不一样
从一开始我只知道实习谘商师是无薪制的
後来我发现具学生身份的实习生,很多也是有这样的困境
且在对比近期很多企业也开始徵求无薪实习生的现况之後
让我脑中出现了,在这样下去会不会以後出社会都要先来个无薪实习的疑惑
我觉得若继续默许实习生无薪制度的存在
企业看到有这个前例在,会出现"想用无薪实习来聘请免费人力"的念头也不意外
而且若是有免费的肝可用,哪个老板会想用要付费的肝
那再接下来是不是会演变成资深员工被炒鱿鱼,转而将职缺替换成无薪实习生呢?
最後想要跟大家分享几个延伸阅读的资料,以及蔡阿嘎拍的影片
实习医生疑过劳死 台拟检讨制度
http://hk.epochtimes.com/11/5/6/136390.htm
哀悼一位实习老师之死
http://mypaper.pchome.com.tw/edinburgh/post/1301269498
网徵无薪实习生 挨轰压榨 满1年转正职「比无薪假还屌的发明」
http://0rz.tw/va4EX
蔡阿嘎拍的影片「OHNO! 978 无薪人力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bda56EreIQ&feature=youtu.be&hd=1
----------------------------新增媒体联络方式---------------------------------
报纸
苹果日报
[email protected]
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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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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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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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视
[email protected]
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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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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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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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7.125.90
1F:→ incandescent:我支持喔!ps我实习完了 原po打算怎麽做? 12/10 17:19
2F:→ incandescent:我之前跟自己大学的师培反应过 大家觉得我很幼稚 12/10 17:20
鉴於目前资源的匮乏
目前还是以网路陈情为主
现阶段目标是利用这次大选时机让这股声音传给更多人听
期望能让其他不同领域,且一样具备学生之实习生,能够知道自己的权益受损
若是能聚集身兼学生身分的各领域实习生,我想这会是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
这样即使这次失败,也能为了下一次的抗争做基石
3F:推 flutefish75:你新闻连结的例子好像和实习教师关系不大耶较无说服力 12/10 17:33
新闻连结的部份是属延伸阅读啦
主题扣在无薪实习上面
想说要给大家看看其他领域的无薪实习之例子
4F:推 YOPOYOPO:我记得之前暑假时也有个针对教甄无法线上报名的抗议活动 12/10 17:56
5F:推 ophe:加油加油 12/10 17:56
6F:→ YOPOYOPO:当时可是轰轰烈烈,还上了新闻,但随着主办人去当兵,现 12/10 17:57
7F:→ YOPOYOPO:在也烟消云散了。我只能说,这种运动如果一直都是靠网路 12/10 17:57
8F:→ YOPOYOPO:集结,找人陈情,而无法真正走上街头的话,媒体不会鸟的 12/10 17:57
9F:→ YOPOYOPO:而当今社会运动成不成功,老实说媒体鸟不鸟还真是关键。 12/10 17:58
10F:→ YOPOYOPO:看看劳团每年11月的秋斗,延续20多年了,依然雷大雨小。 12/10 17:58
11F:→ YOPOYOPO:我所谓的教甄抗议事件,见本版 #1EACnGVw 12/10 17:59
我同意您对网路连署的看法
但是以种种现实因素的考量,目前以网路陈情和宣传为主是较为适宜的
当然我也期望後续能出现足够的资源,或更有力的人士能带领大家走上街头
关於劳团秋斗的部份
我觉得选择沉默,只会被当成默许一切不合理,这样下去其他权益也会被慢慢蚕食掉
所以我认为即使是每年都雷声大雨点小,还是有他存在的必要性
而且我想即使发声失败,也不完全代表什麽都没有了
过程中的一些东西,会融入下次抗争当中,成为下次抗争当中的力量
12F:→ claudelee:哀 不合理的地的制度 以为实习老师不要吃饭生活吗? 12/10 18:38
13F:推 Chenwitzki:支持阿 虽然我实习也要结束了 但为後人着想 12/10 23:58
※ 编辑: gogocc1234 来自: 114.37.159.158 (12/11 09:58)
14F:推 durian0816:....总觉得会不了了之 今年苗栗教甄就是好例子 12/11 12:29
15F:推 YOPOYOPO:即使发声失败,也不完全代表什麽都没有了 ->那您觉得今年 12/11 15:22
16F:→ YOPOYOPO:苗栗教甄抗议事件至今留下什麽影响? 12/11 15:22
17F:→ YOPOYOPO:有人传水球跟我说他不会用文章代码搜寻,我好人做到底。 12/11 15:23
18F:→ YOPOYOPO:见-[新闻] 上万流浪教师 盼教甄通讯报名(按/搜寻标题-_-) 12/11 15:24
一、经验
下一次若是有相似议题要发起行动时,可以借镜该次的经验
(如:陈情方式、论述内容....等等)
这些经验若是每一次都能撷取上次的菁华,在加入更好的想法
我想这其中的力量会越来越大
二、示范作用
有些是不知道自己权益受损,有些人则是不知道要如何做
我想这事件应该会对这类人有一定程度的示范作用
进而让这些人有机会成为未来新行动的助力
19F:推 lovelyfafa:我是旧制 我也替新制的人感到不合理~机车的是不准打工 12/11 19:00
20F:→ lovelyfafa:这条规定 12/11 19:00
21F:推 chian1983:和谐吧 12/11 20:00
22F:→ optimistic13:那个...如果实习是正式上课、代课,像旧制那样的确 12/11 20:17
23F:→ optimistic13:该支薪。可是,现在新制实习半年是修学分数的,是去 12/11 20:18
24F:→ optimistic13:学东西的...你平常在大学修其他课,会另外领薪水吗? 12/11 20:19
不同点在於,你在大学修课时候只有上课
但是你实习的时候,却是要对实习机构提供劳务
25F:推 Relix:这不是才改成无薪 又要求变成给薪制 有难度喔 12/11 20:28
26F:推 yhn:当学生时不也是没有薪水吗?都走那麽多年了有差这半年吗? 12/11 22:07
27F:推 Chenwitzki:学生可以打工 实习教师有规定不可再外兼职 12/14 21:07
当学生时主要都在上课,跟实习时要提供劳务不同
而且这是关乎温饱及权益问题
※ 编辑: gogocc1234 来自: 114.37.154.142 (12/15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