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cheng (CHUCHU)
看板studyabroad
标题Re: [问题] sublease违约
时间Thu Aug 25 03:30:06 2011
※ 引述《lovemachi (又能在ㄧ起罗^^)》之铭言:
: 有件事想请教板上的前辈们
: 如果有法律专业意见更是欢迎
: 故事如下:
: 小弟是今年新生,本想早点到美国准备一切,故在今年六月的时候向学长租sublease
: 从七月中到八月底。後来因为F1被打枪无法那麽早前去,因此向学长说明改为八月八号
: 才去,在此段时间已有另一位新生已搬进去,我们是一起share的。一直到七月底我才收
: 到消息,学校宿舍没中,因此赶紧在外面找了房子并一抵达美国我就可以直接搬进去。
: 後来我向学长告知并没有打算sublease,且有意付点违约金给学长,但他跟我开价
: 三百多,原本租金的一半。请问一下,因为我完全没入住,并且有事前告知,我该付
: 那个高的违约金吗?因为我们都用FB 的MSG连络,不晓得这样有无法律效力,毕竟我们
: 没有签任何合约。这问题有点棘手,想问问看前辈们的意见。谢谢大家~
: Thanks
: SK
我想分享一些观念,给楼上参考
其一: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
法律上,只要双方有意思表示,合约就成立
你的问题是在於FB的往来讯息是否被法庭采纳
这恐怕要由法律专业律师来评断
然而试想,在小额法庭来说,法官问你有无同意此约定
难到你打算伪证(重罪)? 因此是否被采纳似乎也不是那麽重要
如果学长的房子并非他拥有的,也并非房东授权
"确实"他私下Sublease在法律上是有争议的(他和房东之间的事,不关你的事)
当然 你可以主张因为这是”非法Sublease”而拒绝
然而,这真的是你的理由吗?当然,这可以是你上法庭的辩护理由
讲白一点,也许你事前就知道? 就算是事後知道,是你真正的理由?还是托辞?
你真正的理由是「你没住,所以你不想付钱」
其二:
我没住,所以我不用付钱
这里我想分享一下机会成本的概念
如果今天MIT告诉你录取了而你放弃了Stanford
一个月後收到MIT通知之前是搞错了,非常对你抱歉
既然你没有缴MIT的学费,所以你也没损失,但他们愿意退你申请费
你能接受吗?
你心中会问的是,XD我为了你拒绝了我要去的学校,现在我没得念了
你怎麽可以说我没损失?
法律上你要告MIT? MIT可没叫你拒绝别的学校
这时又回到了第一个论点,想解决这个问题就是大家都不要拒绝学校
然而这样的逻辑是否让整个社会 人与人间 的相处变得非常 多疑
(话说回来,错发录取信不是不可能 囧)
上面这个例子,是帮助你了解你学长的心声
L大您有住没住不是重点
重点是你学长必须因为你的没住”而”要付房租给他的房东
他也没住,那为什麽这时候他要付钱呢?
简而言之,他本来因事不能住,但他与房东的约让他必须继续付房租(租约上要求)
因此他(可能合法/非法)的把房子转租给你
你因此解决了刚到美暂住的问题
私以为,你「一到美国就搬去别的房子」这个作法恐怕很有争议
你有和你的学长商量过吗? 你有想过你的学长要因此贴钱吗?
没,所以讲白了,你现在是选择赚3百多元,然後得罪一个学长,如此而已
你现在拿Sublease不合法出来讲,不是明显的摆他一道吗…
其三:
将心比心 各让一步
在Sublease这件事上,我曾经是房客,也是房东
曾经是合法(有向房东报备) 也曾经非法私下租给台湾学生
有和另一方处得很愉快,也有处得很不愉快的经验
我也不是圣人,没人是圣人,但我觉得将心比心
我认为最佳的解,就是「双方都不满意,但都可以勉强接受」的解
但这个前提是,你有尽力去解决问题并与对方沟通
从你的上文来推断,其实你挺无奈,我能了解刚到美国时的紧张
加上租屋公司都会要你立即搬入(会给你一些好处,或是会被别人抢走)
然而你没有事前「尽力去预测并试着解决问题并与对方沟通」
你有试着帮忙找人租这间房子吗?你有试跟租屋公司争取晚2周搬入吗?
如果你都有,约你学长出来,请他吃顿饭,告诉你你很抱歉,我相信他会打一点折扣交个朋友
不过你选择的事 ”法律上你站不住脚”,所以双方现在恐怕连友情都没了…
我觉得你学长一开始唯一可能没有清楚的”提醒”你的部份是
你如果不住,除非是你学长的责任,如果是自己的原因,你必须付钱,住或不住都一样
如果你学长同意你不住可以打点折扣,你应该一开始就问清楚
其实,大家的心里想的
不一样 你学长想的是没住也要付
你想的是:没住可以少付或免付
很不幸的,尤其短租给新生找房子,最重要的一点常常没讲清楚
我後来发现,要帮忙或转租给新生的学长姐,这点一定要特别在一开始讲清楚
”不管任何理由”,如果未来没住,这个钱还是要付且不退
如果是私下SUBLEASE,一定要清楚告知新生这是私下
一但这个最重要的约定说清楚,讲明白,再来就只能希望双方守约定
PS我觉得你学长对你算很好的,是我的话,没先付定金/押金是不可能保留房子给你的
人是很奇怪的,一但没付定金,总会觉得这是可以随时取消的(或不重要的约定)
给他的学长:
你不是唯一一个事後被找藉口反悔的…我自己及我认识的很多人都遇过这类的事
息怒息怒 :)
我现在的原则都是
要当帮忙别人。若对方没住,就当是交朋友作善事
(通常是本来就认识的朋友,或朋友的朋友)
要当商业行为,该收订金就收,该没收就没收,事後对方该没收就没收
(不爽那是对方自己的事)
如果对方确实尽力减少我方损失并情有可原,则酌情退还部份
简而言之,如果是交朋友(帮忙),就定义成帮忙
如果不是,那就是双方作生意,作生意就是清清白白,清清楚楚
该签约的签约、该收订金就收订金
楼上大大有人的推文讲得很好
不少旧生现在 宁愿损失一点钱 也尽量避免租房
省不了多少钱,确常常得漟不少浑水~囧
再不,宁愿上Craiglist,也不想戴上 学长不帮忙学弟妹的 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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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31.179.64.159
※ 编辑: chucheng 来自: 131.179.64.159 (08/25 03:34)
1F:→ kruz:sublease合不合法都跟原po要不要给钱没关系,混在一起谈一点意 08/25 03:38
2F:→ kruz:义也没有..(在法律上来讲也不会因为学长私下sublease就让违约 08/25 03:39
3F:→ kruz:变成合法..) 08/25 03:39
4F:→ blackacre:如果学长一开始就没有权利sublease,那之後的合约就无效 08/25 04:42
5F:→ blackacre:哪来的违约?难道我可以跟你订约说我要出租自由女神像吗 08/25 04:43
6F:→ imyst:都说法律是最低道德标准了 只问sublease有没合法 那以後大家 08/25 04:54
7F:→ imyst:都不要互相帮忙了 08/25 04:54
8F:推 sharpshoot:350已经是少付了 08/25 05:29
9F:→ sharpshoot:我就算返台三个月也不肯sublease就是这样... 08/25 05:30
10F:→ blackacre:美国是采用efficient breach理论,违约没有道义责任 08/25 09:16
11F:→ skyblux:怎麽有推文在跳针 08/25 10:36
12F:推 yungtso:非常中肯!! 08/25 14:45
13F:推 Maccer:推不想戴上 学长不帮忙学妹的 帽子 XD 深有同感啊 (菸 08/25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