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SE (学术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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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就读美国社区大学役男可申请再出境
时间Thu Mar 3 14:49:12 2011
兵役法施行法第48条已经在於2010年11月24日修正公布,12月31日施行。请见
http://www.roc-taiwan.org/no/ct.asp?xItem=181440&ctNode=9155&mp=516
以往美国社区大学学生回到台湾就必须先服兵役後才能再度出境,只有就读美国四年制大
学的学生回到台湾後才能申请再出境,但法规修正之後,就读美国社区大学的台湾役男亦
可申请再出境,而不必先服兵役。
以上规定是牵涉兵役问题而无关於学历承认问题,我国教育部一向承认美国社区大学学历
为副学士,亦即等同於国内五专或二专毕业。有关美国大专院校的参考名册,请见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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