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deru (滑的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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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新闻] 同行队员山难亡 领队过失致死起诉
时间Wed Jun 15 13:58:36 2011
※ [本文转录自 Hiking 看板 #1D-0F5uL ]
作者: newbt ($#^%#$^) 看板: Hiking
标题: [新闻] 同行队员山难亡 领队过失致死起诉
时间: Wed Jun 15 08:58:43 2011
同行队员山难亡 领队过失致死起诉
〔记者陈凤丽/南投报导〕登山队领队和2名队员,因同行队员发生山难死亡,3人被南投
地检署以过失致死罪名起诉,实属罕见。
南投地检署表示,捷兔登山队58岁领队简志成和队员洪宗隆(70岁)、曹俊彦(71岁),
与在山上因腹痛脱队留在原地,最後因失温休克死亡的61岁队友邱垂坤,是在网路上认识
并进一步揪团组成「捷兔登山队」,於去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进行能高安东军纵走。
去年11月2日中午,邱垂坤因腹痛停留在收讯不良的安东军山下奥万大南溪支流溪床,当
时简志成未带无线电,他带领其他队员继续行程,由洪宗隆、曹俊彦留下陪伴邱某。邱某
当时在笔记本写切结书,强调是他主动请洪、曹两人先行离开,洪等两人後来真的先行下
山。
洪、曹等人在行程结束後,打电话通知邱某的家属,後来是由其家人赶到仁爱乡才报案,
仁爱消防分队获报後,4日上山搜寻,5日找到邱某时,他已失温休克死亡。
另2队员也被诉
检方表示,简某在入山申请时,装备表明列无线电却未携带,而洪、曹未留下照顾身体不
适的队友,虽然不是大恶,但其疏忽却造成队友丧生,起诉是希望提醒大家注意。
检察官昨也在起诉书中请法官考量洪、曹等2人已届70岁高龄,能从轻量刑,并予宣告缓
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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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185.99
1F:推 valenci:赞成起诉 切结没效力不是? 06/15 09:37
2F:推 valenci:这种带队法.... 06/15 09:40
3F:→ smallz:看来以後不能只有两人登山了 到时如果一人下山求救还会被告 06/15 11:00
4F:→ yarnt:三人成行作为登山守则的原因最近一期的台湾山岳有专文说明 06/15 11:07
5F:推 zeanmar:不是这样说吧...明明就有两人陪同本来就不该两人都离开 06/15 11:53
6F:→ zeanmar:而且领队也有过失 留下两个7x岁的人在後队?不是说轻视老 06/15 11:54
7F:推 yehmd:所以这篇到底是为何起诉? 装备不齐全还是道德有瑕疵还是??? 06/15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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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要求完美,只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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