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BearInn (FBI胖熊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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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她,拥抱杀儿凶手!
时间Thu Nov 17 21:53:53 2005
※ 引述《ezpeer107 (降龙罗汉现身!!)》之铭言:
: 这算什麽大爱??
: 世界上值得同情的人太多了,她同情得完吗???
: 还是说家里缺钱的人没事就去白痴游妈妈家里给她砍几刀
: 事後再装一装哭一哭,又是个浪子回头金不换???
看到类似的杀人凶手的新闻讨论串,
就不禁觉得,
你们真的知道你们在讲什麽吗?
以前的许多案例我只当旁观者,
但这次我想可以出来说几句话。
不因为别的,因为我曾经认识该杨姓少年。
你看你们说的,「缺钱的人去他家给他几刀、事後再哭一哭」
根本就是不知道前後脉络的人看到黑影乱开枪。
当年杨姓少年如何杀人?让我说说看,
当时报纸是这样写的
「两群青少年在烤肉,其中各一人与对方起冲突,
两群人结夥对峙,杨姓少年冲动下给了对方一刀,
正中心脏,杨姓少年当场呆住,大家一哄而散。
杨姓少年还曾想给死者做人工呼吸救他。
他说,原本只想给对方教训,没想到正中心脏。」
这是我凭印象写的情节。
因为我妈妈指出「他就是XXX啊」,我吓了一跳,所以看得仔细。
凶残?本性?
他杀人没错,但这是哪门子的凶残?
根本是一个无知的少年,
还不知道行为的轻重,
连刀伤要如何处理都不知道(当然不是人工呼吸)犯下的大错。
你确定你可以百分之百说,
他当时有杀人的故意吗?(这是故意杀人的法定要件)
可怜我们枉称一个民主国家,
在事事上却都还保持古时候人治的处理方法。
杀人偿命?这是定理吗?
你有没有考虑到「所有」一个人会杀另外一个人的一切情况?
杀人就叫该死?
一个还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少年,在圣诞夜冲动下刺死完全不认识的人,
所以我们有权剥夺他的生命,因为他「必定再犯」
那请问,我们都有冲动大吼大叫的经验,
这种冲动和少年无知下拿着水果刀冲向对方的冲动,
哪一种比较「不冲动」?
如果有时候我们甚至更冲动,
那麽我们应不应该接受化学治疗,
以保证我们不会犯下「必定会犯下的大错」?
如果你认识这个家庭破碎的少年,
曾经了解过他在这样一个破碎的环境下长大,
爸爸残障,妈妈没有能力管小孩,
有一个叛逆离家的姊姊,
而自己本身是一个从来没有人适当的教导他是非对错的无知少年,
他本性很坏?抱歉,我不觉得。
他的家庭有一些基督教背景,
本来小时候就有不定期参加教会活动,但不很用心。
妈妈因为这样的事件大受打击,虔心归入基督教中,
现在是一个很虔诚的教徒。
我个人对基督教的教义是不甚有好感的,
但他们所表现出的一些道德----感化、饶恕、给予机会,
相信对那位如惊弓之鸟般从十五岁就被关在牢中反省九年一时的冲动的少年,
应该是一扇明亮的窗户。
而自认为正义的我们可以给他们什麽?
无尽的唾骂和无尽的赶尽杀绝,
在没搞清楚前後情况的状态下就宣判对方生命和人格上的死刑,
让一个灵魂因为自己的过错悔恨一辈子,
并且不让任何人有相信他本来没有我们觉得的那麽坏的机会。
他犯错,该罚,
至於罚得多重,我个人认为,
有些对此个案不甚明白的人,是没有置喙的余地的。
正义感不是拿来这样无限上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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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181.193
1F:推 scores:end 11/17 22:10
※ 编辑: FatBearInn 来自: 218.160.181.193 (11/17 22:25)
2F:推 jin0:干 end个屁阿? 你写得出这种文章吗? 11/17 22:27
3F:→ mdsjojo:这才是先进的人的思考风范啊~推一下 11/17 22:41
4F:推 peterhuo:推 11/17 22:56
5F:推 rio6625:好文 超推 前面那些放话者先搞清楚状况再下结论吧 11/17 23:03
6F:推 jie0915:中肯 11/17 23:05
7F:推 jie0915:推 11/17 23:19
8F:推 rionaw:+1 11/17 23:30
9F:推 middletide:推 法律是死的~~ 11/17 23:50
10F:推 yajint:中肯~ 11/18 00:10
11F:→ scores:人真是容易被煽动 11/18 00:22
12F:嘘 PRAM:要是你爸妈被他刺死,你还讲的出这种话,那我才信你 11/18 01:28
13F:推 eipduolc:楼上 他写这篇文章不代表他没有同理心 11/18 03:00
14F:→ FatBearInn:死者爸妈很可怜难道我不知道? 11/18 03:02
15F:→ FatBearInn:但有人很可怜,足以判另一个人死刑吗? 11/18 03:03
※ 编辑: FatBearInn 来自: 218.160.181.193 (11/18 03:03)
16F:→ FatBearInn:我坚守的一点就是死刑不是那麽轻易判的,靠情感是不够 11/18 03:04
17F:→ FatBearInn:的 11/18 03:05
18F:推 RoSim:推你!!! 好文!! 这才是篇能看的文章 11/18 14:48
19F:推 flywww:推阿!!~ 11/18 20:41
20F:推 mayoxx:这篇文章的出现倒是让我去思考网路上这些文章的谈论是否真 11/19 00:24
21F:→ mayoxx:的值得在意 关於这篇的真实度我的确有些小怀疑 但倒不是重 11/19 00:24
22F:→ mayoxx:点(是真是假都无妨 也请原po不要介意) 11/19 00:25
23F:→ mayoxx:若今日我认识这则“新闻”中的任何一人 我的观点当然绝对会 11/19 00:25
24F:→ mayoxx:跟单纯看到新闻之後的想法不一样!而在我不认识当事人的情况 11/19 00:25
25F:→ mayoxx:下 因为想说话的欲望使我po出了自己的看法 那看法本来就不 11/19 00:26
26F:→ mayoxx:可能是熟悉实情之後说出来的 我们实际评论的是新闻 而不是 11/19 00:27
27F:→ mayoxx:紮实的游妈妈或杨少年 我们不认识他们 那些不过是名字罢了 11/19 00:27
28F:推 ninetales:推。 人还是需要和平跟爱..之前有几篇都太偏激了.... 11/20 08:48
29F:嘘 ezpeer107:板主用m文表达立场了........杀人有理!!!!!原谅万岁!!!! 11/24 01:44
30F:推 starsink:推~ 11/25 00:17
31F:→ FatBearInn:ezpeer你根本没看懂我在讲什麽 11/25 15:26
32F:→ FatBearInn:如果你懂得一些法律原理就不会那麽激烈了 11/25 15:28
33F:推 ae:推~~好文 11/27 15:35
34F:推 Kati: 11/28 23:55
35F:→ llt7114:从单纯被害案件转为青少年械斗吗?那就静观罗~精采? 12/04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