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min (修行)
看板sp_teacher
标题[请益] 特教津贴修订後请领对象疑问
时间Tue Feb 27 20:23:22 2024
各位特教夥伴好~
近日获知今年初教育部有修订特教津贴要点,主要内容是将过去按比例特教津贴的作法修订
为全额领取(而非以授课节数去计算)
照此看法,应是实际执行特教业务的教师,只要有授课特教学生,且持有特教教师证,应该
都能适用此要点,我们学校三位特教老师,一位是辅导主任、一位是特教组长、一位是资源
班导师,
人事告知,只有导师和特教组长能适用,但实在让人觉得很纳闷…辅导主任虽管辖业务范围
较大,但确实有特教授课事实且有特教教师证,之前依比例请领时她也是对象,为什麽不适
用此要点呢?
询问特教科员,也没有明确回应,只叫我们要自己问国教署…这个认定到底是教育局端或人
事人员搞错状况还是真是如此不一致呢!?
请问各位先进是否有遇到相关的状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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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9.217.135.129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p_teacher/M.1709036604.A.498.html
1F:推 asdf1208: 跟聘书是否有关?辅导主任是拿特教聘书吗? 02/29 07:34
2F:推 asdf1208: 不好意思,我看到「三位特教老师」了! 02/29 07:45
3F:推 garson: 兼任一般学校办理特殊教育业务主管可以全额请领,https:// 03/05 16:00
4F:→ garson: 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5C2B 03/05 16:00
5F:→ garson: 52675107B0B3 03/05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