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F0622 (狸子)
看板sp_teacher
标题[请益] 现行与转衔有关之法规
时间Mon Apr 20 12:11:42 2015
现在与转衔有关的特教法规
我只查到
特教法第31条:
为使各教育阶段身心障碍学生服务需求得以衔接,各级学校应提供整体性
与持续性转衔辅导及服务;其转衔辅导及服务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
之。
以及
特教法实行细则第9条:
本法第二十八条所称个别化教育计画,指运用团队合作方式,针对身心障
碍学生个别特性所订定之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计画;其内容包括下列事项
:
一、学生能力现况、家庭状况及需求评估。
二、学生所需特殊教育、相关服务及支持策略。
三、学年与学期教育目标、达成学期教育目标之评量方式、日期及标准。
四、具情绪与行为问题学生所需之行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五、学生之转衔辅导及服务内容。
前项第五款所定转衔辅导及服务,包括升学辅导、生活、就业、心理辅导
、福利服务及其他相关专业服务等项目。
参与订定个别化教育计画之人员,应包括学校行政人员、特殊教育及相关
教师、学生家长;必要时,得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及学生本人参与,学生家
长亦得邀请相关人员陪同。
还有其他重要的法规吗?
另外其他之前会写到的 各教育阶段身心障碍学生转衔服务实施要点
在查法规後发现已於101年废止了...
可是不知道废止原因也不知道废止後有没有改成别的
各位老师还会把这条写上去吗?
或是有其他跟转衔细则有关的法规吗?
感谢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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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F0622 (120.110.119.111), 04/20/2015 12:56:13
1F:→ URDMYGOD: 各教育阶段身心障碍学生转衔辅导及服务办法 04/20 15:39
2F:→ CF0622: 查到了! 谢谢! 04/20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