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ercho (舞摆舞波比)
看板sp_teacher
标题[请益] 关於导师费及其他津贴均分的问题
时间Mon Dec 8 19:59:00 2014
思考了许久该在教师版问?所得税版问?还是在这问?
後来想想特教老师会遇到津贴需对分的状况比较多
所以还是在这问了.状况如下:
本县的资源班与巡回班是单导师制.
但因老师们大多各自负责个案.
所以导师费是挂在一人名下.两人对分
去年开始.县府以另一名义(如教材编辑费之类的)每月拨款900元至非导师帐下
因导师费是均分.所以大多班级也将此笔费用均分
事情发生在本校某班.A老师因有兼任组长故该班导师挂在B名下.
所以B领导师费.A领900元....理应两人对分(应该说我的认知是如此)
但A老师不愿意给B老师450元.他说他要缴所得税(B领导师费不扣税)
B退而求其次说.那A给B400元即可.A也不愿意
因为A表示自己所得税率很高.不只扣50元...(问A也不肯说自己税率是多少)
想请问大家.....A这样说到底何不合理???
如果合理.B到底该扣多少钱给A呢???
如果以後遇到这种状况.该如何预防比较好呢?
要怎样算才比较合理呢???
感谢大家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27.253.92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sp_teacher/M.1418039942.A.A9A.html
1F:→ b77124: 900元我们学校没对分,因为这位老师比导师多两节课 12/08 23:18
2F:推 mandm: 要是我应该也不会把900对分,理由同缴税问题 12/09 15:10
3F:→ vesia: 不然就讲好,各领各的,反正职务会轮 12/10 17:30
4F:→ vesia: 每个人的排课节数或个案量不同,版友不知详情也很难给建议 12/10 17:32
5F:推 arisachen: 非导师课比较多,不对分也蛮合理。敝校是多4节说 >< 12/11 09:16
6F:→ arisachen: 如果确定两年内都不调校,一人一年各领各的比较没争议 12/11 09:17
7F:推 rosecalla: 推 一人一年 不然麻烦的点真的很多 12/14 05:53
8F:→ supercho: 其实我也是觉得遇到有争议乾脆一人领一年.但他们比较麻 12/16 16:58
9F:→ supercho: 烦的是A老师有兼任组长.不能挂名导师.本县的导师跟非导 12/16 17:00
10F:→ supercho: 师差两堂课.不过A老师是组长所以是12堂课.再超4堂领超钟 12/16 17:13
11F:→ supercho: 点.所以A老师不想用轮流的 12/16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