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ri900916 (nari900916)
看板sp_teacher
标题Re: [请益] 关於特教学校的一些问题
时间Sat Jan 25 19:35:22 2014
※ 引述《sooncomex (XD)》之铭言:
: 代友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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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爬过相关的文,及上全国法规资料库之後好像还是有些不懂
: 故发本文来向板上前辈们请教
: 避免牵涉敏感点...所以皆以代称来称呼...
: 如果还是有不妥之处会自删
: --------本文开始---------
: 事情是这麽发生的,甲君考上某特教学校的国中代理,
: 但是甲君不具有特教老师的资格(是以三招报考进入)
: 简章上一开始并无写说要当导师,是报到完毕之後学校才通知说需要当导师
: 而该校双导师制是分成正副导师,确定两位导师皆会领到导师费
: (但是不确定是否像版上所说的3000除以2还是各领3000?)
: 但是只有正导师有减课,副导师仍比照专任的授课节数去排课
: 想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
: 以甲君来说,如果因为排了国高中的课而超钟点,
: 超的钟点应该是以国中还是高中计算?还是应该看他是哪个部别的老师呢?
此部份以普通学校完全中学的状况而言
超钟点钟点费是以课表上有加注超时授课或兼课的节次为准
以前学校是建议聘书上如果没有注明主聘单位为国中部或高中部
将兼课节次列在高中班级会有比较多钟点费
但一般学校会要求以非聘书主聘科目优先列为超钟点
所以以个案主聘为国中部教师
超钟点应优先以高中部课程为准
: 另外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国民中小学
: 调整教师授课节数及导师费实施要点”不是授课节数也有减少吗?
: 想请问到底”特教学校”的高中、国中、国小部的专任跟导师分别每周应该是授课几节?
: 希望可以找到一些法源依据去了解
: 谢谢大家的帮忙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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