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matogirl (自助才是王道)
看板sp_teacher
标题Re: [讨论] 关於特教老师的课税配套措施与权益
时间Thu Nov 24 16:59:45 2011
不知道您是从哪边得知的讯息
上周一教育局找了教师会和老师们开会
决议是资源班老师有减课
但决议还是要往上送
不知道最後是否就是您今天得知的消息
※ 引述《minifen (船)》之铭言:
: 刚收收到相关讯息(高雄市)
: 课税後,特教专任(包含特教班及资源班)皆没有减课。
: 为何标准不一呢?
: 普通班专任课税後皆能减课两节,特教专任却没有。
: 一样要课税,为什麽权益却不同步?
: 难道因为特教教师人数少,权益就应该被忽略吗?
: ※ 引述《madspider (I have a dream)》之铭言:
: : 昨天也收到相关资讯了(台北市)
: : (二)公私立国中小导师(含特教班导师)导师费2,000元调高至3,000元,
: : 幼稚园、国中小集中式身心障碍班(独立成班,非由各班抽离式资源班)
: : 采双导师(2份导师费)。
: : (三)降低国中小教师授课节数,国中小均减2节(含行政人员),
: : 国小导师再减2节,并以增加教师备课时间为原则。采双导师者,则不再减课。
: : 之前不是倾向课多少补多少吗?
: : 导师费多1000元好像不等於减2节课,
: : 多那1000元也没有办法补缴税呀~
: : 就国中特教班而言多一个导师实际效应不大,
: : 老实讲减课比较实在,
: : 工作量不会因为多一个导师而比较少,
: : 反而增加了复杂性。
: : 只能说这个政府想到什麽做什麽~
: : 这样子下来应该每个人都比较想当专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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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1.167
1F:推 popomilk0119:到底啥时要确定啊?特教老师还真可怜!! 11/25 13:02
2F:推 addss:以为有双导师就可以吗?他们永远无法体会我们的工作内容 11/27 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