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ifen (船)
看板sp_teacher
标题Re: [讨论] 关於特教老师的课税配套措施与权益
时间Thu Nov 24 16:07:26 2011
刚收收到相关讯息(高雄市)
课税後,特教专任(包含特教班及资源班)皆没有减课。
为何标准不一呢?
普通班专任课税後皆能减课两节,特教专任却没有。
一样要课税,为什麽权益却不同步?
难道因为特教教师人数少,权益就应该被忽略吗?
※ 引述《madspider (I have a dream)》之铭言:
: 昨天也收到相关资讯了(台北市)
: (二)公私立国中小导师(含特教班导师)导师费2,000元调高至3,000元,
: 幼稚园、国中小集中式身心障碍班(独立成班,非由各班抽离式资源班)
: 采双导师(2份导师费)。
: (三)降低国中小教师授课节数,国中小均减2节(含行政人员),
: 国小导师再减2节,并以增加教师备课时间为原则。采双导师者,则不再减课。
: 之前不是倾向课多少补多少吗?
: 导师费多1000元好像不等於减2节课,
: 多那1000元也没有办法补缴税呀~
: 就国中特教班而言多一个导师实际效应不大,
: 老实讲减课比较实在,
: 工作量不会因为多一个导师而比较少,
: 反而增加了复杂性。
: 只能说这个政府想到什麽做什麽~
: 这样子下来应该每个人都比较想当专任。
: ※ 引述《stonny (喝水都会醉)》之铭言:
: : 想要请问各位板友们:
: : 各县市因应措施有何不同?
: : 彰化县昨天来的公文提到特教班采双导师制
: : 但并无所谓减课的动作
: : 当普通班老师兼组长每个人都因为这次减税减了2+2堂时
: : 扣完只剩12节课时
: : 特教班老师还在上22堂不减课
: : 多了双导师又有何用
: : 连资源班导师都减了两堂课 特教(启智)班却连一节都没有
: : 这样会不会差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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