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man123 (man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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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关於特教老师的课税配套措施与权益
时间Fri Oct 7 22:47:08 2011
※ 引述《antidyslexia (金桔柠檬)》之铭言:
: 各位特教的同业您好
: 有关於教师课税的配套措施
: 我个人认为被忽视
: 以下是我提出来有关於特教老师的需求
: 1.集中式特教班双导师制,纳入特殊教育法实行细则中,应设立双导师制,
: 避免不同县市不同制度。
双导师早已修法纳内特殊教育设施及人员设置标准第九条中,你lag了
只是教育部说施行日期以後再说
: 目前台中市国小特教班编制为一导师ㄧ科任、国中为一导师二科任,若公差假时,
: 导师为整天半天计,科任则计节数,常会发生整天课,教室只有一名老师,无支援人力。
: 2.特教老师比照普通班减课,明订出上课节数,若有超出基本节数,应给予超钟点费用。
上个月减课标准出来了 ,你应该没有看到
你再去仔细看一下,这部份比较没争议
但启智班减掉到的课要用代课老师或领超钟点,完全没说到
: 目前讨论减课部份特教老师的部份甚少着墨,除了少部分学校,大部分特教班皆不分年级
: ,造成国小老师周一至周五皆需要在校上课。实际上课超过基本节数甚多。
: 重点是其他人力支援。国中老师有基本节数,超出节数有超钟点,
: 但是国小特教老师皆无。
: 3.编制教师助理员。
: 教师助理员:学校身心障碍学生人数,每二十人置一人,未满二十人以二十人计,
: 但实际上有编制教师助理员的学校是少之又少,除了早期设立的特教班以外,
: 其他国中小集中式特教班皆无教师助理员。请督促县市政府依规定办理。
嗯...常用没钱的理由来减少助理员时数
: 4.既然是课税配套措施,请不要再以无财源之理由来搪塞。
: 或许是特教、幼教、特幼老师人数少,感觉这些老师的权益被忽视
: 个人的信念是自己的权益是要靠自己争取的,我已致电全国教师会、台中市教师会
: 请理事长们再多用力争取。
加油,的确弱势族群不发声人家就会以为你没意见
套一句政大教授讲的:「老师是顺民」
: 一个人的力量或许很小,但是一群人的力量就很可观!
: 也因此蚂蚁之小,群聚後也能啃大象!
: 在此诚恳邀请各位特教老师,为了自己的权益,请向各县市的教师会或是全国教师会
: 表达我们的需求。有大家的协助,我相信一定会成功。
: 本文章欢迎大家转载,个人浅见,若有缺漏之处,也欢迎大家给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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