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be0323 (平凡)
看板sp_teacher
标题[考题] 100教检-课程Q24.28.30
时间Wed Apr 27 10:54:15 2011
采用直接教学法教导一个新概念时,常使用正例与反例的呈现让学生了解类别概念(如圆形与红色等),下列哪一选项较符合直接教学法上述范例原则?
甲、 应使用充足的范例
乙、 在使用正例时,应该提供差异较大的多元范例
丙、 在使用反例时,应该提供差异较大的多元范例
丁、 应该先使用正例作说明及练习,然後再使用反例
(A)甲乙 (B)甲丙 (C)乙丁 (D)丙丁
ANS:A
请问丁错哪?
小君就读高中三年级,有下肢障碍必须使用轮椅,且目前仍需持续复健。
下列哪一项为小钧安排的课程教不适当?
(A) 尽量采用同年级普通班课程
(B) 将职能治疗师的建议融入课程
(C) 提供未来就业或升学的转衔服务
(D) 将动作与移动技能训练融入课程
ANS:C
请问C为什麽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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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6.120.48
1F:推 eric761201:可以去参考教检网站的疑义解析 04/27 12:37
2F:推 st47616:我记得Q30 这题答案是B吧? 04/27 19:26
3F:→ st47616:错在....是物理治疗师 04/27 19:27
4F:推 plamess:第一题,我的解读是他省略了一些词,题目原意为: 04/27 20:34
5F:→ plamess:应该先使用正例作说明及练习,然後再使用反例做说明及练习 04/27 20:35
6F:→ plamess:而在教学过程中反例的例子是不能过度强调,所以错在这 04/27 20:36
7F:→ plamess:以上为我的浅见,若有不足或错误请大家补充、纠正,谢谢 04/27 20:37
8F:推 tineve8:丁应该是正负例要穿插使用 没有强调正负例哪个先 04/30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