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L (EMPTY)
看板sp_teacher
标题Re: [请益] 家长要求不能使用教科书的教材
时间Sat Oct 2 00:02:51 2010
※ 引述《babybabe (烟花易冷)》之铭言:
: 1.特推会成员与组织中有把校护视为委员一定得要参加吗 ?
没有 根据法与细则 不在必要人员当中
: 2.是否有法规规定 校内编班会议 一定要邀请特殊生家长列席 ?
没有 不是编班委员会成员 编班问题应由特推会决议交 编班委员会执行
: 3.智能中上程度的自闭症合并过动学生
: 调整学业部分原则
: A.首先应该是将普通班简化 减量开始
: B.还是直接给予非普通班课程的自编教材?
任何情况都依学生需求做考量
: 4.排课时 可以因为融合教育的观念要求特教老师不要抽离上课
: 请老师周三下午或四点放学後排课吗?
: 那这样孩子无法得到足够的特教服务怎麽办?
可以要求 可以因为执行困难而不执行 请在IEP与家长协调最佳方式
: 5.特教老师的IEP缮写中
: 该用陈O明 会比用 陈小明专业
: 因为写出全名代表不尊重学生隐私?
会议是会议呈现是一回事 但IEP 是正式的法律文书 理应使用全名
使用代名究竟是代表谁? 如何具有法律效益?
: 6.学校除了关心特殊生的课业 是否也应办理特殊学生的社团?
可以 但不见得是 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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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法才修完,细则也正在拟加上常常进步的政策
特教老师们要多关心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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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212.89
1F:推 SU28:特教法及细则并没有特推会的组织成员的规定 10/02 08:50
2F:→ SU28:特推会的组织成员要看各县市颁布的特推会组织办法 10/02 08:52
3F:→ SU28:2.编班委员会有家长代表,但不见得是特教生之家长 10/02 09:03
4F:→ SU28:IEP除了参与之相关人员外,本来即具保密性质,写全名OK 10/02 09:09
5F:→ SU28:陈0明的写法是对外公开的保护作法,IEP并不对外公开。 10/02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