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i730630 (迈向轻熟女,唉)
看板sp_teacher
标题Re: [请益] 有关兼任的法规
时间Sat Aug 8 12:06:42 2009
看到这两个县市的法规燃起一线希望
我本来是翻中央法规,经版友指点後到高雄市教育局找
可是我在七科里找不到这样的法规
我自己会再努力翻翻看,如果知道在哪边的板友
也请不吝告知,因为这关系到我可不可以争取老师的问题,
不然课务要开天窗了>"<
※ 引述《Pantrol (水云)》之铭言:
: 教育部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台(八九)特教字第八九一五九七五六
: 号函 有关国民中、小学若囿於员额编制,需由特教班教师兼任除特教
: 组长外之一般行政职务,经报该管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准者,得比照八
: 十六年七月三日台(八六)人(三)字第八六○六九七九九号函规定,
: 除主管特支费(主管职务加给)外,得依其实际担任特殊教育课程节数,
: 占专任特殊教育教师应上课节数比例计发特教津贴。
: ---------基本上特教教师是否能兼任非特教组一职,由各县市政府自订--------
: 台南市政府
: 台南市政府 函
: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92年12月18日
: 发文字号:南市教特字第09203100490号函
: 主旨:重申特殊教育班合格专任教师不得兼任除特教组长外之一般行政职务,请查照。
: 说明:
: 一、依据教育部92年12月15日台特教字第0920182047号函办理。
: 二、国民中小学除囿於员额编制并经本府核准外,不得由特教班教师兼任特教组长外之一般行政职务。
: http://personnel.cmes.tn.edu.tw/tnpkm/browse.php?f2_id=66&id=2
: 桃园县国民中、小学(含幼稚园)特殊教育班授课节数实施要点
: 六、特教班教师以兼任特殊教育行政工作为原则,除兼任特教组长外,不得兼任其
: 他组长,特教班教师如囿於学校员额编制需兼任特教组长外之一般行政职
: 应报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准,且为避免影响学生受教权益,其担任组长所酌减节
: 数应比照其他组长纳入全校总体节数分配,不得减少任教特教班之每周上课总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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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137.175.212
1F:推 polarcat:印象中高雄市没有这样的规定,因为我以前被抓去担任一般 08/08 13:00
2F:→ polarcat:行政时也想查过,後来发现高雄市没有像台南市桃园一样禁止 08/08 13:01
3F:→ polarcat:兼任除特教组长外的行政 08/08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