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in1230 (简单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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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身心障碍学生及身心障碍人士子女就学费用减免办法
时间Tue Aug 4 18:51:24 2009
刚刚在网路上看见一个消息:
98学年度有个关於特教学生新修正法开始实施了
--身心障碍学生与身心障碍子女就学费用减免办法97.12.02修正
该法有二个重点:
(1)领有监辅会证明而无身心障碍手册学生,例如:学障,
可以适用四条三款规定减免就学费用。
(2)监辅会的学障证明并非只限於国民教育阶段可使用
根据中华民国学障协会的说明,若证明上有注明期限
可向各县市政府申请更改期限为「各教育阶段及国家考试」
http://ald.daleweb.org/read.php?id=183
全部法规内容请参考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H0080043
应该没有OP吧...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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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100.42
※ 编辑: kain1230 来自: 59.115.100.42 (08/04 18:52)
1F:推 whitepiano:推~不过业务量又要增加了XD 08/04 19:11
2F:推 petseal:推一个 谢谢分享 08/04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