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6m3kimo (名为变态的神父)
看板sp_teacher
标题Re: [考题] 93台南县国中33
时间Tue Jul 14 01:58:51 2009
百分之一应该是针对私立团体而言
另外最近修法为
各级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员工总人数在三十四人以上者,
进用具有就业能力之身心障碍者人数,不得低於员工总人数百分之三。
※ 引述《pai730630 (迈向轻熟女,唉)》之铭言:
: 33.(B)依身心障碍者保护法规定,公立机构员工在100人以上者,需晋用有工作能力之
: 身心障碍人士,至少百分之多少? A.1% B.2% C.3% D.3.5%
: 但依据身心障碍者保护法第31条,50人以上是2%、100人以上是1%,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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