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har (阿福)
看板sp_teacher
标题[请益] 请问县外调动的身障和资优类
时间Thu Jun 11 07:03:31 2009
(代朋友问的)
请问假如本身今年任教於资优班(但三年内有任教资源班一年以上的证明)
想要调回县市的几个国小刚好只有身心障碍类班级
但是找到的对象如果有资优教师证(无任教过资优班)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大家:
1.填任教类别时的第一顺位是要写资优(当时任教班级)或是身障(到学校时的应聘资格)?
2.如果第一顺位是资优,第二顺位是身障,是否可以第二顺位(身障)和对方(身障)互调?
3.以前是否有资优调身障成功的例子?(在都有教师证的情况下)
以上例子似乎和下面介聘网的常见问题类似
想请问大家有无此经验???
谢谢
Q:
我现在是应聘担任身心障碍班教师,但另持有国文科与数学科的合格教师证,因此除了申请介聘身心障碍类外,还申请了国文科为第二应聘科类别、数学科为第三应聘科类别。以上个问题为例,如果第 25 个志愿学校是以身心障碍类调成,後来第 8 个志愿学校开出国文科的缺时,我还有机会以国文科单调至第8个志愿学校吗?
A: 每位教师最多可申请原服务同一教育阶段之三种介聘科(类)别,在单调作业时各种科类别的缺额是同时作业,因此你申请的国文科虽然是第二应聘科类别,仍然可以与其他第一应聘科类别为国文科的教师共同角逐这个缺额,不受应聘科类别的先後顺序影响。
但是要注意的是,当以国文科调至第 8 个志愿学校後,第 8 个志愿学校後来开出数学科的缺额时,你会受应聘科类别的先後顺序影响,不会再以第三应聘科类别数学科调成。但第 8 个志愿学校後来若开出身心障碍类的缺额时,因身心障碍类是第一应聘科类别,较第二应聘科类别国文科优先,仍有机会再以身心障碍类介聘至第 8 个志愿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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