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lack (笨)
看板sp_teacher
标题Re: [考题] 94台北市国中23题
时间Wed Feb 25 19:01:46 2009
※ 引述《luckyyi (赐我幸运之神!)》之铭言:
: 23.依据民国93年所增订的特殊教育法,该法所称的身心障碍并不含下列何者?
: 1.多重障碍
: 2.发展迟缓
: 3.身体病弱
: 4.沟通障碍
: 答案4
: 请问怎麽不是2呢?我翻过法规没有2这个类别阿@@
这题答案确定是4没错,
法规里面真的是有「发展迟缓」喔!
而没有「沟通障碍」喔!
你再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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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7.173.79
1F:→ urbi:身心障碍者分类 写得很明确呀...... 02/26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