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eeza (what's wrong with 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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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自足式身障班「双导师」好吗?个人觉得 …
时间Thu Dec 25 10:27:15 2008
※ 引述《imsnare (柴犬可爱内)》之铭言:
: 看了这篇新闻「取消免税後 国中小老师减2节课」
我听过一个说法,就是虽然这是减税的配套
但实际上应该是说拿我们缴的税
再去聘请新的正式老师,虽然有达到增加财政税收目的
但是却又养了一批新的正式人员
这些人也是要支薪,退休,当然也是要被抽税!
但是政府这样的算盘到底有没有算好,就很难说了
到时候教师人事影响财政,届时又是砍教师福利了
因此我个人觉得这样的措施只是把饼做大,还有,减了税大家真的得到尊严了吗?
: 我觉得为何最後还要针对自足式身障班提出双导师制??
: 内容这二句:
: 在资优班、资源班、体育班部分,教育部指出,都比照一般教师减二节课;
: 只有「自足式身心障碍班」,因需要导师全天候照顾,未来将采双导师制。
: 看不懂这二句耶~感觉对自足式很不利~
: 1.为何要明文写「导师全天候照顾」,不是就规定教师工作或在校8小时,为何不说
: 普通班导师、资优班导师、体育班导师什麽「全天候」,因为我们是国中教师,
: 也会轮流当自足式班的导师,但我们也是如同教务处排14节课去上课,没课时要备课
: ,为何要被被冠上「全天候照顾」,我们不也是工作8小时吗?而且「照顾」二字,
: 很不重视自足式的教学专业,身障学生仅能被照顾吗?
: 再说县、市教育局不给一般国中自足式「生活助理员」,偏偏要说导师「全天候
: 照顾」,又说有「双」导师,更给了县、市教育局不给助理员的理由了。
: 当然我们都了解就算学校明规定工作8小时等,不管普教或特教教师工作都会超时,
: 可是偏偏针对自足式身障班的导师规定「全天候照顾」,很不合理!
法规所谓的「全天候照顾」应该是指在学校的时间,当然,法规没特别解释
就看哪个特教班老师出了啥事,法院引这条法规的时候才会有判例解释了
: 2.另外新闻指出「资优班、资源班、体育班部分,教育部指出,都比照
: 一般教师减二节课」,那是指自足式的教师不能减二节课罗?这也很奇怪,
: 为何资源班能减课,自足式班就不能减?大家都工作很辛苦,但如果明文有减课,
: 至少和学校讨论排课什麽还比较站得住脚,至於我觉得学生学习成效不佳,
: 要私下补救,那是我个人自发的服务啊!
这就是立法人员或普通班老师对特教的普遍的看法与分类
资源班(资优或身障)等同科任教师
特教班等同普通班的导师
那.....巡回班呢?当巡回班老师才是老师阶层中最低下的阿 0_0
不过实际上在学校的排课运作的时候,普通班导师的减课措施却不会
在特教班老师身上出现。
: 3.不过如果减2节课之後,就我所在的县,在特教津贴当场就少200元,因为我们的
: 特教津贴是依上课的节数来算的。
这或许需要教育部来好好统一各县市政府的作法
但这些经费发放是地方政府的事情,所以地方政府会考量他的财源来做解释
经费较宽裕且对教师较为尊重的地方政府就不会去计较这种小钱
而这样发放的相关法源依据为
国民中小学特教班教师兼任特教组长如领有该科合格特教证书,
自民国八十六年八月一日起以实际担任特殊教育课程节数,
占专任特殊教育教师应上课节数比例计发特教津贴。
(台湾省政府八十六年八月二十二日八六府教一字第一六五一五函;
省公报八十六年秋五十四期)
不过其实这样的解释是针对组长,只是被拿来扩大解释一并适用。
上面是我自己蒐集到的法令资讯,如果有缺漏欢迎各位指正。
: 4.这一点是最重要的,就是「双导师制」,这样到底导师领导师费是怎麽领,
: 是一人领4000元,还是因为双导师,政府就「以为」责任减半,而变成
: 一人领2000元???其实双导师的责任、工作量并没有减半,因为新闻里的说
: 「全天候照顾」,并不是两个导师可以协商或分配工作时间的。
: 如果一人只能领2000元,那我是很反对双导师制,因为工作量也没有减半,
: 而且资源班导师可以领4000元也可以减2课,自足式导师,到底有没有减课,
: 而且双导师的导师费是怎麽领的?
这就是减税的配套措措施阿,这只是全教会为了给广大缴交会费的
老师一个交代,建议全教会底下应该下辖一个特教组,任何特教教师
人事法令福利相关权益应该由该组负责
(如果已经有了请鞭我还有那些没为特教老师争取到福利的全教会人员)
: 5.因为同事很多曾在启智学校任教的经验,表示,双导师在彰智、嘉智、南智有实施
: 一阵子,不过那时的导师费是对分的,就是一人一千,而且还分正导、副导,
: 所以聘书只发1人,而且在退休记导师点数,也只记正导一人,
: 先不谈双导师理念相同与否,现在在「导师费」、「聘书」、「退休导师点数」等
: 要怎麽谈???
这问题已经吵很久了,这就是政府口口声声重视特教的一种方式阿
也是特教教师流动率高的原因之一.....
: 6.为何启智学校後来还是让一人来当导师?因为双导师责任难分啊?如果有学生等家长
: 接送,家长都没来,是哪一个导师来陪他?家长联络要找谁??
: 家长和 A师 讨论事情,从不和 B师 谈,这样有尊重到 B师 的感受吗?
: A师 也会觉得自己一直担吧!
因为启智学校是国立的,制度上与地方的中小学不同,
也只有教育部才管的到(经费是来自教育部,给钱的才是老大)
: 7.国小的自足式是包班,也是二个老师,有可能很赞同双导师,不过国中的自足式
: 还是属於配课的,目前1个导师有14节课,2个专任18节,导师是有课才入班,
: 下课会稍微掌控学生走动情况,除非在专任的课中,有学生发生危险,导师
: 才会介入,使用「全天候照顾」来描述自足式班的导师,实在很不合理,
: 这5个字千千万万别出现在法令条文上,不然自足式的教师,真的都变成保姆了。
很多法令的增订或修改并没参考全面的现有体制
国中是个很尴尬的地位,拥有小学与高中的特性与制度
但是法令会特别为国中去订定吗?
国小老师可能也会说既然要课税,那国小的制度也要跟国中高中看齐才公平
: 8.该给自足式班「生活助理员」不给,偏偏说要「双导师」,又说「全天候照顾」。
: 心得是:太超过了!
个人感想是.....
当老师的使命大概就是牺牲奉献了,如果要福利,就乾脆去考国营事业或
公务人员
老师要去争夺这些东西是很困难的,有几个原因
1.老师都很不团结,自己内部就分崩离析了。
2.老师在行政法律上无法像专职的公务人员这麽专业,
在面对一些法令制度上的改变大多人都是默默接受。
3.老师主动要这些东西,在台湾这种矛盾的尊师重道的情结下
会说社会观感不好,但实际上师道不存久矣,尤其是当老师被冠上
赚钱的工具的时候,要福利会被当成得了便宜还卖乖。
开补习班,到大专院校去兼差等等,可能有人会说,我怎麽都没有?
所以如果你是当老师,面对这种事,最好还是把生活重心放在教学与学生上
因为不可能有绝对公平的事情(这种想法也是老师无法团结起来的原因吗?)
总之,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放宽心想,你会觉得当老师其实还是不错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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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4.128.124
※ 编辑: bleeza 来自: 59.114.128.124 (12/25 10:29)
1F:推 canifly:我也推一个老师很不团结 要争取到甚麽 难上加难 12/25 10:34
2F:推 groupy:巡回老师泪推~~巡回老师是浮萍~~四方漂荡~任意东西...Q.Q 12/25 14:28
3F:推 Gya:个人支持双导 因为带班责任应两个老师都有 导师费也不用私下分 12/28 17:16
4F:推 vivaladiva:请问楼上 那国中三位老师包一班耶 12/30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