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ijsters (金宝贝)
看板sp_teacher
标题Re: [请益] 有法令规定吗?
时间Tue May 27 09:08:36 2008
※ 引述《cantwo191 (小笨鱼)》之铭言:
: 想请教各位特教前辈:
: 有哪些法令明确规定资优班老师不能转任资源班任教吗?
: (具有资优、身心障碍、一般教师的教师证)
: 下学期很想转资源班任教,可是校长说要有局里的法令才可以
: 所以想知道哪些法令说明教师任教班级的适宜性
: 可以提供一下吗? 不然都快被校长气死了
: 老是拿局里和法条来推卸我们的请求
: 我和我同事讨论完之後 发现是需要法令和法条才能有说服的可能性
: 毕竟我开始相信:有法依法 无法援例 的道理
: 麻烦知道的特教先进 可以教教我们吗
: 劳烦了 感谢您!
校长技巧性的把责任推给局里。
但是其实您要转任都不是这两个单位来决定。
而是学校的教评会。
即使有相关证照,教评会不同意也转不成。
反推许多资优班教师都不具资优教师证。
对於老师转任的决定,教评会常会从几个方向来考量:
您转任,会不会造成原来资源班年资的排序?
资优班的缺谁来补?(或者牵涉裁班的问题) 家长的反应是如何?
对於普通班教师年资排序的影响?
是不是也有他人想转任资源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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