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secalla (我好想好想你)
看板sp_teacher
标题Re: [请益] 有关转衔
时间Tue Mar 11 00:54:26 2008
※ 引述《smartbear (退驾..)》之铭言:
: 请问各位大大
: 如果在家教育的学生确定不要升学(九年级)
: 那是否需要提监定安置?
: 还是只要填写转衔表?
: 谢谢
教育部中部办公室96.12.11教中(一)字第0960523160号函
一、依法取得身心障碍手册或各县市监定证明者,不愿接受转衔通报,
欲移除身份之後续权益服务问题,各校应告知当事人或家长其依法
享受之权益及相关法规。
二、依法取得监定证明者,若不欲接受转衔通报服务,应得家长同意,
向原发证单位(各县市政府或各县市监辅会)依监辅会文号申请移
除身份,并於通报网注记移除。至於移除身份之高中职学生,是否
得持有身心障碍手册或监定证明报考大专甄试案,教育部将纳入未
来修法讨论,期使接受教育部特教服务之身心障碍学生与特教通报
网转衔系统密切结合,适时提供身心障碍学生就学及辅导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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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3.211.31
1F:推 smartbear:谢谢 03/11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