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mimomo0927 ()
看板sp_teacher
标题[请益] 请问大家特教组长的授课时数问题(急)
时间Mon Mar 3 19:10:21 2008
先说明~~
本校是由96学年度起 由县府核准可增设特教组
这个特教组的职务是正式编制内的组长
本校的特殊班有资源班两班 资优班两班
最近发生一些争议 就是在资源班实施办法里有规定
(一)国中资源班专任教师授课节数须为十八节,导师为十四节,合计三位教师授课总
节数为五十节。专任教师兼任特教组长任课时数得酌减2至4节,兼任其它行政事务不得
减课加给。
三)专任教师兼任资源班导师或兼任特教组长任课时数得酌减2至4节,唯两者不得重复
减课。
当时我们电会过特教课,特教课给我们的解读是此法是指担任资源班业务统筹人
也就是特教组长可以减课二到四堂,所以那个"兼"指的是兼特教组长者,那麽说他就
只需要统筹资源班业务即可,而我接任之时,我所做的就是一个标准编制内的特教组长
的业务,统筹所有资优班及资源班的业务,而今我们学校对於我的减课时数感到质疑,
他们认为我只能减四堂课,不能跟学校其他组长一样减12堂课,我上网找了很多相关的
条文,但是没有一项条文可以支持我可以比照其他组长减课,我也打电话问过邻近的
学校,每个学校的特教组长都是比照其他组长的待遇,除了学校没有特教组长的编制,
而由学校教师兼任特教组统筹业务的情况以外,其余学校皆比照其他组长待遇。
现在我该怎麽跟学校说呢?我有照课长的说法解释给校方听,但是他们仍执意要
发文询问教育局,如果真的是我领了不该领的兼课费(或者是说我少上了课),这个责任
归属又该归谁?
请各位板友帮帮我,因为我真的很认真的做好很多事情,可能有不完美,但是我很
尽力,今天会发生争议就是有老师希望接任这新设的特教组,但是位子好像被我卡走了
,这些种种我都是非战之罪,我当时接任也不是我主动有意愿,接了也是替学校做事,
难道我认真的作好特教的工作没有人看的到嘛?现在我是不是超领兼课费的事情,还没
确定,但是那些想当特教组的老师却一直对外放话让我一直受到质疑,我真的希望能够
有条文或是法规可以支持我!被误解真的很难过!很难过!
其他的夥伴有类似的经验嘛?请大家帮帮我该怎麽办?
PS.我的课虽然减了12堂但是我们仍有以兼课的方式,上足两个班100堂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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