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yao (Ken)
看板sp_teacher
标题Re: [问题] IEP会议的召开方式
时间Mon May 21 20:57:52 2007
※ 引述《h3951poly (晋)》之铭言:
: 最近看到一题题目
: IEP会议的召开方式必须针对个别学生召开,而不可以采全班或小组召开
: 因为我们学校都是小组或全班召开耶 问了其他学校她们也是这样
: 真的不能全班或小组召开呀
: 理想中应该是个别最好 但是如果是资源班学生很多 那不是要请主任跟校长来很多次吗?
: 我觉得很疑惑,我找不到相关资料佐证 全国法律资料库也找不到相关法条
: 想说是不是地方县市的行政命令有规定
: 可以请知道的人告诉我相关资料吗?谢谢
我不确定地方县市的行政命令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但在特教法及其施行细则里关於「个别化教育计画」的条文,
并未提到它一定要藉由某种「会议」的形式来拟定。
因此,面对「IEP会议可否采全班或小组召开」的问题,
除了考虑地方行政命令的规定外,
更重要的可能是专业上的考虑:
「若在拟定IEP的过程中需要召开会议,那麽何种方式是较理想的?
个别?全班?小组?或其他?」
我想要回答这个问题就有很多种可能性了;因为视会议的目的不同,
纳入考量的因素不同,对於「何为较理想的会议召开方式」的评估结果
自然也会有所不同。
理论上,一个专业团队在拟定一个学生的IEP时,所需要磋商讨论的
次数应该不会只有一次。随着团队成员对於个案的认识进展,以及逐次
会议召开的目的不同,在一次会议中所能容纳的个案讨论数量应该也会
有所不同。
例如,在暑假学校刚接到新生的转衔资料时,老师或相关专业人员若想
先以这些书面资料进行初步的讨论(例如讨论如何撰写 IEP 中「能力现
况描述」的细节),那麽这时他们能否在一个会议上,同时讨论好几个
个案?
又例如,开学後第四周,一个学生的IEP可能已经拟定出大致的内容了,
现在要再召开一次会议,和家长作最後的确认,老师、行政人员及相关
专业人员且要向家长说明IEP内容中的特定事项,且其中有些较具隐私性;
这时,会议应该是个别或集体召开较好?
当然还有其他许多复杂的状况及因素,可能都不是
「IEP会议的召开方式必须针对个别学生召开,而不可以采全班或小组召开」
这样单纯的主张能完全回应的;
况且在执行的实务上,也不是只有个别或团体召开这两个选项存在,
例如在前面 ntntc123 就提到某种「先团体後个别」的会议进行方式,
看起来似乎能在效率、隐私与品质间取得某种平衡。
所以,如果法令没有特别的明文规范,
「IEP会议的进行方式」其实应放在「IEP的拟定流程」里作通盘的考虑,
透过事前的规划与评估,订出可能需要召开的IEP会议时程(至少含时间、人员、议题),
然後再视现实的情况需要作弹性的调整。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31.168.210
※ 编辑: fyao 来自: 61.31.175.28 (05/21 22:49)
1F:推 h3951poly:谢谢^^这题是金门的是非题,因为题目很武 59.127.24.106 05/22 11:58
2F:→ h3951poly:断的说只能采个别,可是自己觉得应该是看 59.127.24.106 05/22 11:59
3F:→ h3951poly:状况弹性召开吧@@ 所以想问问大家有没有 59.127.24.106 05/22 12:01
4F:→ h3951poly:看过相关的法律或行政命令 不过看来大家 59.127.24.106 05/22 12:01
5F:→ h3951poly:还是不太清楚有没有法源依据 如果以後有 59.127.24.106 05/22 12:03
6F:→ h3951poly:看到的话再请上来分享给大家^^谢谢 59.127.24.106 05/22 12:03
7F:→ h3951poly:毕竟考试有所本是最安全的>.< 59.127.24.106 05/22 12:04
※ 编辑: fyao 来自: 219.86.41.217 (08/16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