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koj (柳暗花明又一村)
看板sp_teacher
标题Re: [问题] 特教老师的加科登记(or第二专长)??
时间Mon Feb 26 12:32:56 2007
※ 引述《smithisland (看文章)》之铭言:
: 我是未来大五实习要实习特教的大四学生
: 不过...
: 特教是我的辅系
: 本科系是一般的中等教育国文科
如果你有修完中等一般教育学程(含教材教法和教学实习)..
在取得特教教师证後..可以再去办中等国文教师证
目前已经不用再实习及考检定考..
另外,特教和一般科是不一样..所以不能算是"加科"
加科是指取得中等教育阶段不同科别之教师证..
例如:当你取得某一科(如国文科的教师证)之後
然後又修完数学的专业科目相关学分(学分依各校规定)..
即可办理加科登记..取得中数学科教师证
若是去修第二专长一定可以取得该科的加科登记..
加科不用重修教材教法和教学实习
只要符合"各校专业学分对照表"规定之学分即可..每个学校的学分不一样..
看你在那里修第二专长..就要依他们学校规定..
所以你如果要取得数学的教师证
你说要先去实习特教..所以
首先你要取得特教教师证之後..
再去办理中等国文科的教师证..
然後去修数学第二专长的学分..
取得数学第二专长学分认证表.就可以拿到中等数学的教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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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43.208.83
※ 编辑: lkoj 来自: 220.143.208.83 (02/26 12:35)
1F:推 smithisland:非常感谢,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59.115.178.185 02/26 17:51
2F:推 smithisland:再请问一下,所以我实习特教,也是可以 59.115.178.185 02/26 18:09
3F:→ smithisland:拿到第二张教师证罗?就是中等的教师证 59.115.178.185 02/26 18:10
4F:推 lkoj:是的 218.171.111.1 02/26 18:31
5F:推 marsiy:正确的名字是"转类科" 61.225.62.151 02/26 20:32
6F:推 smithisland:是说先拿[特教],再拿到[中等教师证] 59.115.178.185 02/26 20:34
7F:→ smithisland:是叫"转类科"是吗?因为不同"体系"? 59.115.178.185 02/26 20:35
8F:推 lkoj:资料都齐全直接拿去办理中等的教师证就可以了 218.171.111.1 02/26 23:06
9F:→ lkoj:我的情况是与原PO相反..我已拿到中等数学教师 218.171.111.1 02/26 23:10
10F:→ lkoj:证..目前念特研所..然後加修中等特教学程中.. 218.171.111.1 02/26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