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niro (好想放假)
看板sp_teacher
标题Re: [问题] 请问资源班是否有导师费?
时间Wed Nov 15 18:26:43 2006
※ 引述《niniya (可以柔但不能弱)》之铭言:
: 请教板上的各位特教先进
: 在资源班任教是否能轮流挂名导师?
: 领取导师费?
: 我是在苗栗县的资源班任教
: 我们这里的资源班没有导师费
: 资源班可否领取导师费?
: 那有所谓的法源依据吗?
: 为什麽不同县市的作法就不ㄧ样 这个不应该是统一的吗?
: 请板上熟悉法规或行政的专业版友们帮我解惑,先谢谢大家^^~
这问题我之前丢过,可查我的旧文。
法规对导师费的发放,大家都会拿那一句出来讲:
「导师费发给以真正担任导师工作之专任教师为限。」
本名句出处:
行政院七十三年一月十九日台七十三人政肆O一九四一号函;省公报七十三年春五十二期
差就差在各县市对「担任导师工作」的看法不同。
有的县市觉得资源班老师没有在做导师的工作,所以不发导师费!
但是有些老师针对资源班老师比其他专任老师多做的工作,提出
可以不发导师费但应该要发「个案管理费」、「教材编辑津贴」
等待遇才合理。
至於最近又有财主单位称「特教津贴」在寒暑假不发,会有这些
现象都是因为地方政府财政困难,才会有一国两制的情况发生。
教育部似乎也没有统一的意愿,毕竟教师薪资是地方在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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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的人格」才是人生最大的财富与幸福的保证,
我愿我的所做所为,可以让孩子们朝这个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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