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pasky (伪卡巴斯基)
看板sp_teacher
标题Re: [请益] 毕业旅行可否减免费用?
时间Fri Oct 27 13:16:36 2006
※ 引述《buniro (好想放假)》之铭言:
: ※ 引述《kapasky (伪卡巴斯基)》之铭言:
: : 我们特教班有三个学生要参加毕业旅行~
: : 行程有安排剑湖山、九族文化村、溪头森林游乐区等地,
: : 印象中游乐场所依法要减免身障者的费用,但我们学务处说没有!
: : 不知道有没有各位老师也有这种问题?应该是怎样处理比较好?
: 身心障碍者保护法
: 第 51 条
: 身心障碍者及其监护人或必要之陪伴者一人进入收费之公立风景区、康乐
: 场所或文教设施,凭身心障碍手册应予免费。其为私人者,应予半价优待
: 。
: 学务处可能以团体票跟各单位洽商了,懒得再为少数几位学生特别
: 个案处理。我猜是这样。
您真内行!刚刚中午开完会的决议就是这样。
还有老师劝我们不要去,告诉我说会担责任,还拿玻璃娃娃事件来说嘴。
感谢您的分享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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