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vianentw (菲莉西亚)
看板sp_teacher
标题Re: [问题] 回归标准
时间Thu Oct 26 16:46:41 2006
※ 引述《snini (多比喵呜~~ﳿ︠N I》之铭言:
: 今年被评监 也是被教授要求
: 在每个学生的IEP里
: 都要标明出入班标准
: 入班标准 想就以拿到身障手册或监辅会证明为依据 然後纪录各测验成绩及班上成绩
: 出班标准 预想是先订一个各类障碍的出班标准 最後再依个人不同情况加上附款
: 学习障碍 国语数学能连续2次维持在倒数5名以上
: 智能障碍 (轻度仅拿监辅证明)重新监定後为正常
: 其他障碍 情障 自闭症 听障...(这应该没有出班标准吧@@)
: 以上 再请各位老师们分享一下或提供意见 感谢~ :)
如果学生拥有身心障碍手册
应该没有什麽「出班标准」吧!
因为资源教室应该视为一个服务的提供者
事先把服务提出来之後再拟定IEP
无论学生是否有在资源班上课
例如我学校有两位轻度听障的学生
我并没有安排他至资源班上课
但是有帮他们拟定一些服务例如考试延长时间、考前讲义复习
一周一次的个别辅导
毕竟「障碍」是会一直跟随着一个人一辈子的
资源教室应该是教会学生如何和自己的障碍和平相处
并且让周遭的人明白我们的个案所需要的协助以及生活适应上的困难点
资源班不一定只能上国语、数学
当然如果学生要有流动
那就要有回归标准
回归标准可以用IEP也可以用学校的定期评量成绩
例如IEP如果百分之八十以上都能达成
或是定期评量成绩达同年龄生一个标准差以内等等
这个可以在特教推行委员会的时候提出来
经过校内的特教推行委员会通过就可以了
别忘了要顺便订定回归追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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