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gonsix (Nazca)
看板soul
标题[公告] 关於hallcom一事处理说明
时间Tue Dec 17 22:30:05 2013
大家晚安,我是板工龙六。
首先跟各位说声抱歉,再来跟各位做个说明。
我要说抱歉的部份是,当这次hallcom的文章第一次在推文内产生疑虑时并未第一时间接收
资讯,进行了解,等到看到文章时已经是d板友完成了警局的备案程序。在这个部份,如果
我能够及早发现的话,或许就可以直接引版规四进行处理。
接着我想说明一下处置及版务运作的部份,基本上,删文处理并非息事宁人,而是依据板
规进行的处置。在看到文章之後,我的判断首先是:d板友并未来信向板主检举,而直接
进入法律程序。对这个部分我予以尊重,不论出於个人正义感或者是法治社会保障权利,
d板友都有权利提出告诉。
但是,另一方面,以d板友的行动动机来看,或许他对於hallcom在这篇讯息中的位置产生
了误会,认为他是作为诈骗的获益者。事实上若以诈骗的成立来看,并无法证明hallcom并能
够从该讯息中获得任何收益,因此诈骗案最後应是无法成立的。在此前提之下,d板友这样
的选择,除了导致劳民伤财以外,重点是最後可能对正主无关痛痒。事後我有去信向d板友
说明,d板友也有向我回信表达在该篇文章外的其他状况。这部分我无权涉入,也不是管辖
犯围XD
预告删文地部份,则应回归板规的意义与其赋予版主的权力。灵学版的版规里禁止广告文
。以板务运作来看,hallcom该篇文章虽有散播诈骗的嫌疑,但他自身并未在文章中鼓吹提
倡捐款行为,转寄他板文章,虽然没有足够谨慎的求证,但以删文处置,应不算失衡。
以灵学版的立场来说,一旦版主获得足够证据认定该篇文章有诈骗或者是广告嫌疑,便可
引板规四处理直接删文。
四、带有广告(与公认正统宗教有关、不拘於某团体,则不限)、含不合理商业讯息之文。
(或是放在推文,或是签名档,或是名片档分享且暗示板众去查询。)
(或是用合体技,前者po个前半,他人贴个补完提示,以上皆视同违规处理。)
本篇文章本该备案後即刻删文,但由於d板友申明已经报案,才会在推文中进行处置预告
我认为这样比较能避免瓜田李下的嫌疑,但这不代表因报案成立,该篇文章便应在版面上
予以保留。该文章将在收入後删除,若警方需要资料,亦已有备案。
最後,西斯麦板主跟我对於灵学版的立场大致上是一致的:我们接受各种形式的争议,只
要无关经济利益、逼迫信仰、人身攻击等等事项。这是灵学版的立足根本,让我们与其他
各宗教版与众不同。
我们在P版以外也有各自的工作,显然没办法二十四小时盯着板上的发展(你看我连版聚
都没时间筹办了QQ),因此我们还是希望各位若有争议,在进入无可逆转的法律程序之前
,能够多与板务沟通。毕竟当你选择在某个板上发言时,应该就代表你尊重这个版的规则
。在灵学版规则下,我们必然无法阻止可能有敛财,装神、诈骗等嫌疑的文章与发言,
在理性的前提下讨论,及版规下沟通,相信会比直接进入法律程序更有人情味。
在此还请两位板友(davidchang hallcom)谨慎,勿将它板事务牵扯进来
原判决维持不变,明天上午十点後将对原文删文,也希望各位理性冷静看待,勿战起来。
不然恐怕接下来还得锁嘘文一段时间哪QQ
板工
龙六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0.127.36.221
2F:→ shiva999:事主在楼上 XDDD 你放心啦 你无触犯刑法 安啦 XDDDD 12/18 00:15
3F:→ davidchang:不过有触犯社会司的法律喔 12/18 00:17
4F:推 smilelover:楼上 不懂装懂 XD 12/18 01:03
5F:→ smilelover: 你不是说已报案 贴报案单出来啦 嘻嘻 12/18 01:05
6F:推 smilelover: 人家hallcom他 甩都不甩你馁 哈哈 12/18 01:08
7F:推 davidchang:这样多人期待看他跟我打官司阿...:D 12/18 01:11
8F:→ davidchang:他个性一向如此阿,我也不便说什麽 12/18 01:11
9F:推 smilelover:打官司?你是要告他什麽啦?不是说已报案连告什麽都不知? 12/18 01:17
10F:→ davidchang:ㄟ我有说了,告不成阿...因为我没被骗或是怎样 12/18 01:19
11F:→ davidchang:这部分我很清楚,另一部分属於触犯社会司的有成立 12/18 01:20
12F:→ davidchang:这部分我有跟警察问过~~ 12/18 01:21
13F:→ smilelover:你不是说告刑事 不能撤 XDD 12/18 01:23
14F:→ davidchang:我文末有写阿要问警察 12/18 01:24
15F:→ davidchang:因为我没有写详细整个事情^_^ 12/18 01:24
16F:→ davidchang:麻烦您在拨空看一下 12/18 01:24
17F:→ smilelover:看了那篇报案的文章内容足见你的法律观念 实在是XX XD 12/18 01:25
18F:→ davidchang:这部分是我没写太详细在板上那天报警流程事情~sorry 12/18 01:26
19F:→ davidchang:我没写详细啦,因为我的那不是重要必须交代 12/18 01:26
20F:→ smilelover:另外 条文要看清楚 不要只看你想看的部分 嘻嘻 12/18 01:27
21F:→ davidchang:我只是摘要写一写 12/18 01:27
22F:→ davidchang:不过我确实是有去报案,警察也提供一些管道处理 12/18 01:28
23F:→ smilelover:快去检举啦(然後呢?) 加油~ ^^ 12/18 01:28
24F:→ davidchang:社会司也是其中一个,也讨论到放生园在台南我该怎样处理 12/18 01:29
25F:→ davidchang:哈哈..谢谢你的加油... 12/18 01:30
26F:→ smilelover:看你那麽认真的回答 我就告诉你 现在并无"社会司"了 呵 12/18 01:30
28F:→ davidchang:内政部社会司~我又省略=_=这是警察提供 12/18 01:32
29F:推 smilelover:呵 所以你是要去跟哪个机关 检举? XD 12/18 01:34
30F:→ davidchang:呵呵,这是警察提供给我,理面是有修正过的单位 12/18 01:35
31F:→ davidchang:那只能说警察提供讯息是落後但还是可以查询到=_= 12/18 01:36
32F:→ davidchang:只能说警方搞乌龙~因为当天警察也查询一下 12/18 01:36
33F:→ davidchang:可能是看到旧讯息~ 12/18 01:37
34F:推 smilelover:快去检举 如果这次你的检举 他就被罚锾 我送10份鸡排^^ 12/18 01:38
35F:→ davidchang:hallcom吃素耶,你要不要改别的?? 12/18 01:38
36F:→ davidchang:而且第一次好像不会罚锾是告诫...如果你是说检举成功 12/18 01:39
37F:→ davidchang:就请,那我会考虑 12/18 01:39
38F:推 smilelover:告诫? 你不要让我笑啦 XD 12/18 01:40
39F:→ davidchang:喔,那你慢慢笑^_^ 12/18 01:40
40F:→ davidchang:如果你改检举成功就请,我会考虑,你要不要改呢? 12/18 01:40
41F:→ smilelover:快去检举啦 你就会知道後续了啦 加油 XDDDDDDDDD 12/18 01:41
42F:→ davidchang:你要不要改阿? 12/18 01:41
43F:→ smilelover:成功是指什麽?Y 12/18 01:41
44F:→ davidchang:哈,你高兴就好了,我是不很懂法律啦,但我这件事情 12/18 01:43
45F:→ davidchang:我是的确有说的都有做 12/18 01:43
46F:→ davidchang:或许我没把整个过程写很详细,让你误会 12/18 01:43
47F:推 smilelover:我高兴? 我又没鸡排吃 XDD 12/18 01:44
48F:→ davidchang:既然你那样懂这部分~so what~ 12/18 01:44
49F:→ davidchang:随你高兴瞜....至少我问心无愧在这件事情上 12/18 01:44
50F:→ smilelover:这样好不好 你请我们吃鸡排 如何? ^^ 12/18 01:44
51F:→ davidchang:不过是术业有专攻,你懂的这部分强,然後我不了解吧 12/18 01:45
52F:→ davidchang:不方便耶,你要吃可以自己去买 12/18 01:46
53F:→ davidchang:不然你请放生园的卖给你吃吧~哈 12/18 01:46
54F:推 smilelover:其他乡民没鸡排吃 那我不想讲了 祝福你 加油~ ^^ 12/18 01:47
55F:推 davidchang:你可以请阿... 12/18 01:48
56F:→ davidchang:不过你应该请事主hallcom请比较妥当吧 12/18 01:49
57F:→ davidchang:这件事情...好像事主用其他团体名义发言都没说明原因 12/18 01:50
58F:推 davidchang:不过还是谢谢smilelover告知很多细节部分事情 12/18 01:52
59F:推 smilelover:看你这麽的有礼貌 我就告诉你 其实还是有法律和其他的 12/18 02:11
60F:→ smilelover:方式 可以让某人或某团体 受到XX的 嘻嘻 ^^ 12/18 02:13
61F:推 smilelover:刚去看了这串 发现你的本意是善的 不错 加油~ 12/18 02:26
62F:→ smilelover:发现你会这样做 一定有其原因 看住某人不要让他有所.. 12/18 02:28
63F:→ smilelover:但我又想 会不会某人的本意也是善的?(好复杂.不想了)XD 12/18 02:31
64F:→ secret7710:花生啥事?在我住院的时候?? 12/18 10:41
65F:推 davidchang:smilelover让XX面对法律不是我目的^_^,他想行善但过度 12/18 11:19
66F:→ davidchang:迷信,看他回文大概就知道状况 12/18 11:19
67F:→ davidchang:但是让某团体合法化会是比较好,如果无法合法就消失更好 12/18 11:20
68F:→ davidchang:毕竟他们拿善款去买香粉烧,也不拿去救动物,很有状况 12/18 11:21
69F:→ davidchang:毕竟他们宣传方式是放生治病,真的很有状况 12/18 11:23
70F:→ davidchang:不过还是谢谢您愿意花时间了解^_^ 12/18 11:23
71F:→ mde04:对不起,放生,跟行善是两回子事,请别混为一谈 12/18 15:37
72F:→ mde04:放生,有时候是行恶,不可不慎 12/18 15:38
73F:推 shiva999:推楼上 放生,有时候是行恶,不可不慎 12/18 16:53
74F:→ shiva999:本人昨日太多事了 对不起众生 来去思过 阿门阿啦 >_< 12/18 16:56
75F:→ davidchang:shiva999哈哈,你做的很好阿...也谢谢你让我学到一些 12/18 17:35
76F:→ hamanda:刑事诉讼原则上是以被告的户籍地或住所地所在处的法院为 12/19 11:58
77F:→ hamanda:管辖法院,所以hallcom应该不用上台北 12/19 11:59
78F:推 cowbaying:有没有懒人包? 12/20 12:31
79F:→ hamanda:事主只是很爱转贴文章,就被告了,就这样! 12/21 04:48
80F:→ hamanda:有人应该要开始祈祷事主也住台北市 12/21 06:05
81F:推 shiva999:建议版主群 违反板规四 累犯者应於劣退 12/21 18:59
82F:推 davidchang:推shiva999说的,违者列退...不应该影响大多人看文 12/21 20:36
83F:→ wkwtb:有些规定一开始就X掉了 12/21 22:24
84F:→ wkwtb:假设违犯版归四者水桶 12/21 22:24
85F:→ wkwtb:但是版主大概都是没人检举就不特别处理 12/21 22:25
86F:→ wkwtb:如果版主某天开始处理,就会有「针对XX执法」的质疑 12/21 22:25
87F:→ wkwtb:往坏的地方看就像拆违建 12/21 22:26
88F:→ wkwtb:上次3c事件桶了一堆人也是如此 12/21 22:26
89F:→ wkwtb:我的想法:作茧自缚 12/21 22:27
90F:→ wkwtb: 活该 =.=a 12/21 22:27
91F:→ wkwtb:为了某些好处做出选择,随货附赠的缺点就要承受 12/21 22:30
92F:推 thismy:请再看看板规,板众本来就有检举的义务。 12/22 11:37
93F:推 thismy:看到有违规而检举,好过全部交代给板主然後漏判後指责放纵 12/22 11:47
94F:→ YHN0987:板大,hallcom的文,最近几乎都在贴捐款帐号,这应该不妥吧. 12/22 13:51
95F:→ YHN0987:建议针对叫人捐款,有个次数规范,不然都变捐款广告板了. 12/22 13:55
96F:推 wkwtb:板众视规定有检举的「权力」 12/22 17:14
97F:→ wkwtb:版主才有「管理的义务」 12/22 17:15
98F:→ davidchang:检举这类乱贴捐款文章,会出现一些人像是中邪一样说你 12/22 19:47
99F:→ davidchang:阻挡他人发心,会有报应,人家善心不容XX 12/22 19:47
100F:→ davidchang:或是说你在败坏他人道场... 12/22 19:48
101F:→ davidchang:看到这些像是中邪一样文字,真的很令人不舒服 12/22 19:48
102F:推 YHN0987:建议ID(含分身),每个月只能贴一次捐款文,违规直接水桶. 12/22 20:18
103F:→ wkwtb:不要检举~ 看是谁会先受不了 12/22 20:19
104F:→ YHN0987:也不用警告了,hallcom太扯了啦,每篇都在叫人捐钱. 12/22 20:19
105F:→ YHN0987:我看过版规四,还要牵涉认定,才能认定为广告文 12/22 20:21
106F:→ YHN0987:hallcom现在就是在钻这漏洞!所以每篇都叫人捐钱,他没差. 12/22 20:22
107F:→ YHN0987:所以要针对捐款文做限定,要我来订,一个ID,三个月一篇捐款. 12/22 20:23
108F:推 davidchang:像那样转贴一些捐钱能治病,要是没治好能退吗??? 12/23 15:17
109F:→ davidchang:也没有人可以负责,质疑就会出现迷信的说你诽谤他们 12/23 15:18
110F:→ davidchang:超怪异的,生病完全不用治疗只要放生就好了一样 12/23 15:19
111F:推 punck:他们会说:捐了没治好,代表你捐得不够多(大笑) 12/23 21:47
112F:→ punck:捐钱适度就好,老是在那张贴广告,真是有够碍眼XD 12/23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