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onarotti (α天使β星群)
看板soul
标题Re: [问题] 职业与业障?
时间Sun Dec 4 23:09:21 2005
※ 引述《bbdodo (魔鬼代言人)》之铭言:
: 但是有些时候律师是身不由己的.......
: 被告就是打死不认罪,硬是说不是他干的,他是无辜的,
: 这时候律师总不能说:
: 虽然被告说不是他做的,但是我认为就是他干的,请从轻量刑。
: 此时律师就还是得硬着头皮胡扯......
: 我就遇过一次这样子的情形,结果被死者家属破口大骂....
: 这种情形律师算是造口业吗?
: 如果能再重来一次,我是绝对不会再念法律了......
工作的时候 要把自己当成一个工具
这个工具是被社会所使用的
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就是发挥工具的完整功能
至於是善是恶 这是法官的事情 不是你的事情
你所提供的服务是法律保障犯人的权利
另一方面 你是在透过这个工作
以及这些工作所面临的情境 获得自身的成长
你可以看到很多社会大众一般人无法了解的事物
即使以後你不做这份工作
或是在工作以外的时间
这些历练都可以用来帮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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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1.7.11
1F:推 arko:深感认同啊~ 12/06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