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thhell (天翔狩人)
看板soho
标题[问题] 关於设计人物
时间Thu May 29 20:19:52 2008
因为之前公司接了环保署的计画
我在里面画了一个人物 环保署很喜欢就拿去用了
环保署建议我们去把那个人物申请商标後再授权给他们使用
现在问题是
1. 如果我们申请了商标通过了,那麽环保署需要付我们额外的费用吗?
2. 我老板是说要用公司的名义申请,那我该怎麽保护我的权益呢?
不知道在这边发问适不适当 也希望能够麻烦有经验的大大帮忙解决疑问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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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203.31
1F:→ badbadmonkey:我是没申请过,不过2应该有类似"指导老师"的填空~ 05/30 06:15
2F:→ badbadmonkey:所以看看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在公司/指导的地方 05/30 06:15
3F:→ badbadmonkey:写公司 05/30 06:15
4F:推 Graphy:原po有领公司薪水吧?所以智财权应属公司,原po仅拥有人格权 05/31 07:54
5F:→ Graphy:你最多最多就只能将之列入自己的作品集里。 05/31 07:55
6F:推 pply:在公司里做的算公司的~~他付你固定薪水,算公司投资你成功~~ 06/02 17:01
7F:→ pply:可以凭功劳争取加薪,如果不服,可以带作品另谋高就~~~ 06/02 17:03
8F:推 Graphy:今天问过顾问,人格权好像也归属公司。 06/02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