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veinlow (玉仔〒△〒)
看板soho
标题Re: [讨论] 没签约是不是就完蛋了?
时间Sat Dec 8 15:41:08 2007
我觉得没签约真的完蛋了 Orz
不管是不是朋友介绍,都是必需要签约的。
最近接了一个案子,因为本身对方就是我的朋友,
我问他说『要签约吗?对彼此都比较有保障』
也许是怕麻烦,或许是相信彼此,之後并没有立下确切的合约。
但是之後基於我要推甄(大四生),希望可以有一份合约证明我的服务,
便向他们要求一份合约,也没想太多,只是希望有个证明,
时间很赶,那合约的内容我也没多看就快速的签下了。
在案子执行的过程中,业主的三心二意与不明确的执行方向,
令我有点反感,但是也就这样算了。
最近,发生了一些争执,从原本的朋友闹到一翻两瞪眼,
尾款也迟迟未收到,好在有这份合约,
可以为我的尾款做一个保障...(MAYBE,还没拿到就是了...)。
我想说的是,不管怎样,最基本的保证都应该要做好,
无论朋友还是什麽的,不要怕麻烦,不然到时候会更烦@@a
这位朋友我想可能是凶多吉少了,感觉对方并没有使用您所提供的东西,
且也没签立条约,到最後也许也无法提出什麽告诉(?)
只是我的个人感觉啦...也许会有别的方式,
还希望各位网友分享一下了。
<(_ _)>
※ 引述《gpgpt (陌生)》之铭言:
: (原文恕删)
: 其实我觉得我算幸运的, (也或者是乐观^^")
: 近期配合的公司付款都满快且时间固定, (某次忘记了,下个月还提前结算)
: 但在接案初期就遇过一间公司,
: 他们在台中,是朋友介绍的,
: 我人在台北,当初还特地到台中跟他谈,
: 制作物有:杂志广告、公司网站、产品手册等,
: 另外还需要产品摄影,所以有找摄影师一起去谈。
: 跟我接洽的是处理各种事务的小姐,
: 似乎对价钱都没有太多意见,直接跟我讨论设计内容,
: 但因为距离远、朋友介绍、案子又赶,也就没有特别做签约或付订的动作,
: 我回台北才正式给他们报价单,
: 他们觉得台北的摄影太贵,想自己拍照,
: 还有杂志广告太赶,直接给杂志社编排,
: 其他的报价都没有意见。
: 我先制作的是网页,提了四个版型给他们挑选,也从中挑出一个,
: 但跟我说产品照片还没准备好,要我等,
: 然後想另外再加做名片,
: 我也就先设计了名片,
: 同样给他们四款挑选,另外附上新的报价,
: 她觉得名片太贵,还说之前设计公司给他们杀避俗(免费),
: 希望我也可以,或者把价钱加进网站,
: 我也就照做了(把价钱加进网站)。
: 而老板要去询问命理老师名片的设计,所以也需要等等。
: 接着一等就是半年,
: 原本从每个星期问,到每个月催,
: 後来又说有新产品快出来要顺便拍摄,再等;名片也没问好,因为大家都忙。
: 我觉得太久了,希望对方可以付订金,
: 他提出了这样的说法:
: 当初你若提出要订金的话,我们会另做考虑,
: 因为我们不会为未完成的工作付款,
: 尤其是设计这种东西,不到完成是很难说是你要的东西。
: 之前的网页设计曾说做Flash没问题但到快完成时才告知无法做,
: 目录整个校稿完但印刷後颜色跑掉,这些都要我们照单全收。
: 因此我们不付订金是有我们的理由的,
: 在工作未完成前不可能因一些原因而先付款。
: 说讲到这里,我当然非常不高兴,
: 以上字里行间有很多问题,看看就好,我也不赘述了。
: 我们这样往返几封信讨论此事,她就不再回应,至今一年多都没有联络。
: 我也没有问我朋友,
: 感觉这是我跟公司的事,不想牵扯到他,他应该也会很无奈。
: 因为想po这篇,刚刚特别去找他们网站,已经换了。 (没用我的设计,不过还是很鸟)
: 所以先撇去有没有签约不谈,
: 这样的情况理想上该怎麽处理?
: 究竟是不是该在提案完成後先收订?
: 且提案之後若撤销制作,我是不是有权利收取费用?又该如何订定收取的百分比呢?
: 我现在还应该去争取还是认赔?
: 又如果寄出存证信函是合理的动作吗?
: 看到前面板友的文章顺便抒发一下,希望其他soho别重蹈覆辙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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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203.237
※ 编辑: liveinlow 来自: 59.115.203.237 (12/08 15:43)
1F:→ liveinlow:对了,我服务的东西是程式并不是设计喔@@ 12/08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