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pmm (银色)
看板soho
标题Re: [徵才] 低预算的非商业性网站规划设计
时间Fri Dec 7 00:41:47 2007
兴许是小弟思考模式过於局限,
无论如何,小弟所欲表达的便是如此。 :)
soho 的本意为 Small Office Home Office,
原是指因疾而必须在家工作的专职人员,
後来才泛指到一般所谓的居家工作者。(详可见 wiki
http://0rz.tw/9b3qU )
回到重点,一般可被归类的职务大方向上,有三种合作模式,
单次合作、兼职人员、专职人员。
单次合作即是如案件外包此种形式的职务,
主要特点在於内容单纯(仅是案件内容的合作),时程较短,
规划或时间的安排也方便。
而兼职人员便如 part time 工作,
特点在於责任较轻,工作时间零碎且短,有可能长期合作,采时薪∕月薪制。
所处理的工作内容较复杂(或可能会被复杂化)
专职人员可以当作是上班族,具有劳健保(正常情形下),
负担公司内部的相关责任,工作时间固定且长(每日八小时),
而只要是公司内部相关的事情,一旦责任被归属到,便有可能落到你头上,
无论是不是本来该你做的。
先把 soho 属於专职人员的这种层面拿掉(其实 soho 的确有点像)。
为何小弟会建议 nomina 大您改成以案计费,从以上的区分不难略见一二。
如果 nomina 大您是要寻找专职人员,
小弟私以为您每个月的工作金额 5000~10000 似乎略少,
因为专职人员所承担的是完整性的责任,换句话说,
您的合理要求,必须在合理时程内达到。
但是合理这种东西本身是相对的标准,即使是 nomina 大您所说的
「就是这个案子没有那麽严格的时程目标,所以压力没那麽大」,
也是一种相对的说词(端看两方的认知)。
所以在这种情形下,以案为计会比较有优点,
因为一切的时程都是合约签订时所能一并提出的,对於这种条例式的规范,
双方都具有保障,而且对於接案者(无论很忙与否),时间也更好调配。
小弟并不是要否定 nomina 大您的诚意,
但 soho 者∕接案者很多时候必须保护自己,必须寻求对自己有利的情况。
况且以案为包,没有人说不能长期合作啊?
建立一个低点,让双方都对彼此有个相互约束的好的开始。
等到两边建立了信任,再慢慢转换形式,也许以後便是不用包案的方式,
而是如 nomina 大您所言,以月为计的专职方式。
有何不可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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