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c (Anemos)
看板sinica
标题Re: [情报] 聘雇人员工作规则(105年修正)43条内容
时间Thu Nov 24 17:53:56 2016
只看病假+生理假部份:
: 三、生理假:女性聘雇人员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难者,每月得请生理假一日,全年请假
: 日数未逾三日,不并入病假计算,工资减半发给,其余日数并入病假计算。
这里定义了生理假半薪,一年3天,超过要并进病假。先代称为 生理假(纯) 和 生理假(并)
: 四、普通伤病假:因普通伤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得在下列规定
: 范围内请病假,一年内未逾三十日部分,工资减半发给。但全年请病假连同并入及不并入
这行定义了病假半薪,一年30天,但……
: 病假计算之生理假日数合计十五日以内者,工资全额发给;超过十五日未逾三十日者,除
: 工资减半发给,并依其未达三十日之日数每日加发半日工资外,超过十五日之日数,如尚
这里说病假+生理假(纯)+生理假(并) 在15天内全薪
超过15天 && 有生理假(纯) 加发半薪(最多3天)
超过30天的略过
: 有不并入病假计算之生理假日数,得於三日范围内,每日再加发半日工资。超过三十日者
: ,第三十一日起,除不并入病假计算之生理假外,不给工资。请假连续二日(含)以上者
: 须附缴医疗证明:
所以实际上3天内的生理假在第三条只发半薪,但是第四条加回来了?
法条难读很多时候都不是读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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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ngel42: 到底有扣薪吗? 11/24 20:19
2F:推 demoiselle: 扣薪部份要请有实验精神的同仁实做才能了解 11/25 09:55
3F:→ demoiselle: 我个人是再也不会点选生理假那个栏位了,都请病假罗 11/25 10:25
4F:推 masaomi: 问过院方,病假+生理假一年最多可请33天领16.5天钱,合计15 11/25 11:37
5F:→ masaomi: 天内全薪(如3生+12病.12生+3病等)16-18天如果有生理假则 11/25 11:39
6F:→ masaomi: 半薪 如果是病假就不给薪 大概是这样。 11/25 11:39
7F:→ blc: 第16到18天病假不给薪? 11/25 16:57
8F:→ cassisrose: 病假超过15天本来就不给薪,16-18病当然不给罗 11/29 21:52
9F:→ blc: 这说法跟上面法条冲突就是 12/1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