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强哥)
看板sinica
标题Re: [问题] 请问中研院什麽时候会有研究助理工会?
时间Wed Jan 23 23:52:10 2013
现在有劳方代表的制度,这个制度可以符合劳基法的规定,
看来院方并不那麽喜欢存在工会这件事。
之前我贴过一篇文章,基於回应楼主,还是再贴一次,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
※ 引述《legist (强哥)》之铭言:
大家好,
最近我同事林诚夏先生(资创中心的劳方代表)在开完劳资会议之後,
有感於现在除了 PTT 的中研院生活版(就是本版)之外,
没有一个专门提供给全院所有劳工(就是各位助理们)的资讯平台,
所以就先成立了一个脸书社团,取名为:AS For All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asforall/
还是引用一下他的话XD:
「AS for All-FACEBOOK社群页面」,是一个由中央研究院第2届劳资会议
劳方代表,所建置的资讯交流页面,让大家能够透过这个页面,将与中研
院有关的各式资讯分享上来,欢迎有兴趣的参与者申请加入。」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asforall/permalink/537949959554077/
总之,欢迎大家有兴趣可以加入这个社团。
此外:
讯息布告网站与公开论坛(如果有需要公开讨论的事项的话)已大抵设立完成!
http://www.asforall.us/
中研院Local Wiki共笔网站页面亦大抵设立完成,後续可能要再加Facebook
融通或是OpenID融通的plugin。
http://www.asforall.us/wiki/index.php
以上,希望大家可以对於院内事务更加有参与感!
--
╔══╮ ╔════╮╔════╮╔══╮╔════╮╔════╮
║██║ ║████║║████║║██║║◢███║║████║
║██╚═╮║██▆▆╮║█▋▆▆╮║██║║███◣╮║████║
║████║║██▆▆╮║█▋ █║║██║╰◥███║╰╗██╔╝
║████║║████║║████║║██║║███◤║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09.22.90
1F:推 marina:无论ptt或fb,大家关心的或许是能否畅所欲言而无庸担心清算 11/05 22:29
2F:推 envwatch:没有用....... 11/06 01:55
以上。
--
╔══╮ ╔════╮╔════╮╔══╮╔════╮╔════╮
║██║ ║████║║████║║██║║◢███║║████║
║██╚═╮║██▆▆╮║█▋▆▆╮║██║║███◣╮║████║
║████║║██▆▆╮║█▋ █║║██║╰◥███║╰╗██╔╝
║████║║████║║████║║██║║███◤║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7.230.175
3F:→ blence:关於助理工会,我们所内布告栏有院内转公文指出行政院部会认 01/24 02:39
4F:→ blence:定领公家薪水的助理无法成立工会(学生就更不行了) 01/24 02:41
5F:→ qoo121:那为什麽学生还要多被扣2%的健保费~研究生也不能成为公会 01/24 10:42
6F:推 gomars:为什麽领公家薪水的不能有公会? 再说我们又不是加入公保 01/24 10:48
7F:→ gomars:明明是加入劳保 而且劳工节也有放假 根本不是公职人员 01/24 10:49
8F:→ gomars:什麽公职的保障都没有 连组公会的权利都没有? 01/24 10:51
9F:→ blence:刚刚确认一下,是铨叙部回函,95年的公文:政府机关约雇或约聘 01/24 13:15
10F:→ blence:其经费来源属公务预算者,依据工会法第4条,不得组织或加入工 01/24 13:17
11F:→ blence:会;而後附件还有财政部与劳委会来函宣导 (所以工会法第4条) 01/24 13:19
12F:→ blence:补充,用相关keyword查讯显示有些约聘雇工会已受地方政府承 01/24 13:40
13F:→ blence:认,但中央机关劳委会从未承认,目前这些"工会"仍在抗争中 01/24 13:43
14F:→ blence:劳资1字第0950022275号函,高雄市公务,约聘雇人员职业工会 01/24 13:47
15F:推 demoiselle:谢谢blence的确认.但那是95年的公文,本院似乎在98-99年 01/24 16:07
16F:→ demoiselle:开始有了"适用劳基法"人员,这是否改变了当年的认定? 01/24 16:08
17F:→ blence:爬google之後的觉得,如果中研院要承认工会地位当然有机会, 01/24 16:39
18F:→ blence:但若是劳委会未认可,那工会的运作可能就只缺乏官方保障 01/24 16:40
19F:→ blence:像"高雄市公务机关约聘雇人员职业工会"也为地位持续抗争中 01/24 16:42
20F:→ abola921:中研又不是行政院管辖。行政院命令当建议看即可 02/02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