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khlove (透过毛玻璃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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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大家有想过去住养老院吗
时间Thu Apr 2 22:53:55 2015
今年即将迈入30,单身时间也如此
曾经想过未来的各种可能性
毕竟谁都不希望自己年迈後成为他人的负担
或许是真正的结婚潮尚未席卷而来
身边还有一半以上的好友未婚
所以在我目前的理想蓝图里
如果未来,我们都是独身的情况下
等到退休以後,或许可以在东部的小地方
朋友们左邻右舍互相照应
也许种种农物、也许下下棋、也许聊聊天、也许发发呆
单身并不是只有一个人,生活也可以很丰富
只是当已婚友人们为了孩子、为了先生、为了公婆伤脑筋时
我们自由自在,不受这种原因所束缚
但是相对的,孩子长大後,辛苦终於过去,有了幸福的果实
这也是他们应得的美好
毕竟大家所选的道路不同,沿途风光自然不会一样
前不久,无意间和未婚同事聊起退休後
赫然发现大家的想法,完全是天南地北
她觉得未来的社会,机器人会渗透并取代许多事
所以她认为老了以後,不是外佣在帮我们推轮椅
而是机器人来担任这个照护的角色
我像是突然惊觉的发现,原来还有这种可能性!!!!!
其实,没有对或错
因为未来如何,没发生之前,谁都说不准
唯一能够努力的,就是身体要健康,还有一定要和朋友往来呀~
※ 引述《poesy (Living.Poesy)》之铭言:
: 刚刚Google查了一下,养老院差不多一个月三万跑不掉。
: 好一点的,单独住一个房间的养老院一个月也要四万五千。
: 天啊那我要赚多少钱才够阿? 别搞错,我不是要给我爸妈住的,我当然会照顾我爸妈,我
: 才不会送爸妈去养老院。我的意思是30年後我60岁自己一个人孤老终身,我也要存够钱,
: 才能过得有尊严,尤其老了又有病痛会生病需要钱看病。
: 60-90共30年,我养老本至少要存到保守毎个月估计5万*12*30=1800万。这期间我还不能
: 失智,被人骗钱。这是多麽的恐怖阿。
: 爸妈的钱都不算我的好了,假设他们不留遗产给我(最坏的打算),
: 另外我也不打算找伴(太麻烦了比登天还难),28-30有点急
: 到今年超过30已经有越来越懒的趋势,觉得找伴既浪费时间又无意义
: 大多时间都花在自己有趣的事身上跟一些熟的老朋友身上
: 已经有准备好将来要去养老院渡过余生的心理准备
: 所以,我接下来的人生只剩30年工作期间,必须存到1800*2=3600万Double的钱。
: 这样一想我还能没有动力吗? 加油!
: 提早为自己将来孤老终身的尊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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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utehena: 想问如果没有子女,要处理急救或无行为能力时请看护可以 04/03 08:06
2F:→ cutehena: 指定法定代理人吗? 04/03 08:06
3F:推 show1104: 年老时反而得住在北桃基桃高雄这种热闹的城市 因为这些 04/03 10:14
4F:→ show1104: 区域往往医疗院所较好且好 人老时身体常会有毛病需就医 04/03 10:15
5F:→ show1104: 所以个人其实提倡年轻时力并 中年享受 老年入住都市区域 04/03 10:16
6F:→ ankhlove: 关於cutehena的问题,因为我非专业,稍稍查询了一下, 04/03 10:41
7F:→ ankhlove: 法定代理人是依据"法律"规定所产生的直接代理关系,应 04/03 10:41
8F:→ ankhlove: 该是不能指定的(我个人解读) 04/03 10:41
9F:→ ankhlove: 不过当"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处於社会组织(养 04/03 10:41
10F:→ ankhlove: 老院应该也算),这些机构有监护责任,所以它们是你的法 04/03 10:41
11F:→ ankhlove: 定代理人 04/03 10:41
12F:→ ankhlove: 如果有所错误解读的地方,也麻烦大家告知喔,谢谢。 04/03 10:41
13F:→ ankhlove: 因为我现在就是位於北北基, 04/03 10:48
14F:→ ankhlove: 不过,我实在希望能在步调缓慢的城市渡过晚年, 04/03 10:48
15F:→ ankhlove: 当然医疗也是非常需要考量的地方,所以为了实现慢活的理 04/03 10:48
16F:→ ankhlove: 想, 04/03 10:48
17F:→ ankhlove: 现在就开始培养自己的本钱(健康饮食和基本体力) 04/03 10:48
18F:→ ankhlove: 每个人的状况总是不尽相同,仅供参考罗^__^ 04/03 10:48
19F:→ show1104: 身体的因年久而老化故障或损坏是自然与必然现象 就算是 04/03 12:57
20F:→ show1104: 把自己的身体照顾得再好还是会进入这阶段 只较缓慢而已 04/03 12:58
21F:→ show1104: 到最後需要医疗支援也是往往难避免的 除非基因科技能... 04/03 13:00
22F:→ ankhlove: 嗯^^谢谢你的建议与提醒,因为自身在医疗体系下工作,而且 04/03 14:14
23F:→ ankhlove: 服务对象几乎都是老年人,所以自身的病识感较重 04/03 14:14
24F:→ ankhlove: 如您所言,年龄的退化,每个人都会碰到,就医的必要性,大家 04/03 14:18
25F:→ ankhlove: 的认知定义也不同,毕竟是个未来理想蓝图,也许10年後20年 04/03 14:18
26F:→ ankhlove: 後,又是截然不同的心境^^ 04/03 14:18
27F:推 cutehena: 感谢回覆,想知道因应单身社会,法律是否能有相关条文, 04/04 00:14
28F:→ cutehena: 让单身人能自主决定,指定照护方式或代理人处理,希望 04/04 00:14
29F:→ cutehena: 之後能有类似的修法 04/04 00:14
30F:推 show1104: 个人认为也许不太容易 因为台湾人口会出现人口过少断层 04/04 17:21
31F:→ show1104: 到时连我正在期待的「老年照护福利」都不知是否有谱 或 04/04 17:22
32F:→ show1104: 是否有法被支持下去 因为人口太少=缴税人口少=税收少x_x 04/04 17:23
33F:→ show1104: 所以最终的办法就是「趁年轻时自己事先准备好」安渡晚年 04/04 17:25
34F:推 nivi6462: 法定代理人是可以指定的,找律师设定好遗嘱跟执行人 04/20 03:48
35F:→ nivi6462: 依照法律流程走,不代表你不能在你神智清醒时指定一切 04/20 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