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rryVoe (Cherry V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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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养子女对养父母有继承权 (单身收养小孩)
时间Sun Oct 31 21:58:31 2010
http://udn.com/NEWS/FINANCE/BREAKINGNEWS6/5944675.shtml
养子女对养父母有继承权
【经济日报╱记者邱馨仪/即时报导】 2010.10.31 07:45 pm
近年来社会结构中
不婚或
婚而不生的趋势愈来愈普遍,造成认养子女之情事日益增多,国
税局接到不少民众来电询问,养子女是否可继承养父母之遗产?是否可申报遗产税。
财政部台湾省南区国税局台南市分局表示,养子女与养父母间之关系,是出於『法律』拟
制的血亲关系,并不是由於出生而自然存在的血亲关系。养子女既然是养父母的法定血亲
,也就成为养父母的直系血亲卑亲属。依我国民法第1077条之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之关
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与婚生子女同。养子女与养父母之关系与婚生子女既无不同,为
直系血亲关系,养子女之直系血亲卑亲属即为养父母之直系血亲卑亲属;另司法院大法官
会议议决释字第70号亦解释:养子女与养父母之关系为拟制血亲,养子女之婚生子女、养
子女之养子女均得代位继承。换句话说,养子女之血亲即为养父母之血亲,养子女之婚生
子女或养子女亦有代位继承权。
【2010/10/31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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