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hnhhnhhn (拉拉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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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打屁] 死刑
时间Sun Mar 14 14:04:47 2010
记得我们学生命科学的第一天..老师就告诉我们一句话..
"在你还没有能力去建造一个完整的生命前....千万不要轻易的去毁坏它..."
刚好看到猫大这篇文章就想来聊聊个人对於..."杀人偿命"这个想法
死亡在生命的进程中..其实是一个很重要...也是必然会发生的步骤...
所以我们一直以来都在摸索着...如何面更好的面对死亡~...
通常可预期的死亡..被接受度是比较高的..而意外死亡则会比较无法被接受
在意外死亡的种类中..最不能被情感所接受的应该就属於...被同类所杀害...
所以在文化发展的过程中...自然就产生了一种"杀人偿命"的价值观
这个价值观在台湾社会中被认为是一个简单又容易遵循的硬道理...
可是我常常在想...站在生物的角度来看~死亡的发生...其实是很频繁的...
如果是狮子老虎..咬死一个人...坚持要狮子老虎杀人偿命的人会有多少呢?..
前一阵子有新闻报导养狗狗当宠物的人家...
有时忘了喂宠物...狗狗就把小婴儿给咬死了..还有独居老人被宠物吃掉的
更多时候...我们会看到医院有许多病人死於"病菌感染"
通常此时悲伤的家属就会抱着遗体痛哭..
可是她们都会自动忽略..杀死她们亲人的"凶手"
其实正躲在亲人的遗体内..得意的开着庆祝PARTY...
也很少悲痛的亲人会破口大骂..指着遗体..要找那些病菌"杀人偿命"的
所以现在社会对於"杀人者死"有需求...最大的关键其实是来自於...
大家认为那些凶残的坏人是我们的同类..而"同类"相残是不被预期的..
所以..被同类杀害这件事也就格外不被其他人所接受..情感上无法容忍..
可是如果我们进一步来思考...这里面有一个思考逻辑上的吊诡
如果我们把这些"凶残的坏人"不当成我们的同类..
那"死刑执行"的必要性就被降低了...如果我们还是把这些"凶残的坏人"
当作我们的同类...那我们执行死刑...其实在某方面来说也是基於某种价值观
"例如安慰受害者""恐吓其他坏人".....等等理由...进行"残杀同类的行为"
过去人类的历史中...曾经出现多次因为价值观或利益观改变而改变死刑尺度的案例
比方..通奸者..浸猪龙(死刑)....篡位者铢九族(死刑).....
贪污剥皮(死刑)....还有逃税枪毙(死刑)...叛国当汉奸(死刑)..当电脑骇客(死刑)..
这些历史事件都告诉我们...人类对於死刑的价值观是会随时间改变的...
"杀人者死"这个观念也许有一天渐渐会随着"犯罪基因"的解析...
大家也许会慢慢改变这个价值观..就像我们现在慢慢可以接受...
杀人犯如果患有某些精神类疾病...可以减轻罪责一样....
说这麽多其实无意改变猫大跟目前社会上大部分人对於死刑执行的观点...
也不是说认同那些死刑犯所作的行为....
只是提醒大家...当我们在高喊着"杀人者死"同时...其实我们可能也在做
跟这些死刑犯一样的行为...因为情感上无法接受某些事..."愤而杀人"
艋舺里面有一句很夯的话..."意义是啥小我不懂...我只知道义气...."
情感面上我可以认同社会上大部分人对於死刑的需求...
只是有时候我们是否应该..暂时抛开"义气"与"情感"...去思考一下
死刑的执行...对人类族群文明发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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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0.176.185
1F:→ canodo:所以我觉得应该执行死刑,然後捐赠器官回馈社会。 03/14 17:21
2F:推 whathehair:同意原po的观点 以同处於生物圈的一环来看 我们并没有 03/14 18:25
3F:→ whathehair:充分且绝对的正当性去剥夺其他个体的生命 除了必要的生 03/14 18:27
4F:→ whathehair:存要素外 但法律的形成是人类社会化过程中 依据生活型 03/14 18:28
5F:→ whathehair:态 风俗民情 以达到某种稳定发展所必须要的一种约束力 03/14 18:31
6F:→ whathehair:发展目前为止 某种程度的刑罚还是有存在的必要性 因为 03/14 18:38
7F:→ whathehair:我们不能期待每个人都有足够的约束力 约束自己不去侵害 03/14 18:39
8F:→ whathehair:他人 废死刑的立意甚好 也是发展必然走的向 但还不是时 03/14 18:42
9F:→ whathehair:後 也没有适当可接受的配套方案 想摘天上的星 有时也该 03/14 19:00
10F:→ whathehair:看看脚下基石 是否够稳固 足以去承接这些理想 03/14 19:01
11F:→ shadowless:举例跟看法都不太认同 尤其是细菌那段 03/14 19:45
12F:→ shadowless: 病 03/14 19:49
13F:嘘 bemking:基本上现在的法律,即使你真的杀了人也不太容易判死刑 03/15 00:58
14F:→ bemking:那些被判死刑的都是作了被认为不该再让他存在这社会上的事 03/15 01:00
15F:→ bemking:例如之前那个把女生奸杀以後,还把肉煮来吃,还说像鸡肉 03/15 01:01
16F:→ bemking:而且我也不懂,留一个没办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03/15 01:04
17F:→ bemking:随时会伤害别人的不定时炸弹,还要我缴税金去养他?? 03/15 01:05
18F:→ bemking:现在废除死刑的话,只会造成一个後果 03/15 01:06
19F:→ bemking:就是以後大家觉的用法律没用,直接想办法私了,找人杀了对方 03/15 01:07
20F:→ isorry:动物因为食物需求的确有可能互残 03/15 09:44
21F:→ isorry:但是那接因为性慾或是莫名的原因杀人的"人"... 03/15 09:46
22F:嘘 liverisblack:你书一定念很烂 03/15 19:58
23F:推 Memcollector:帮推。在动辄情绪性用语的讨论环境里很难讨论死刑。 03/16 21:23
24F:→ Memcollector:我好想回文唷 但最近头脑昏沉不太有逻辑好好表达... 03/16 21:25
25F:→ hhnhhnhhn:M大保重~你不会是算命~算到头痛了吧~呵呵 03/16 23:47
26F:推 mihicchi:推Bem大 其实那些最後会背叛死刑的 真的是该死的== 03/17 17:29
27F:→ mihicchi:毕竟又不只审一次 会背叛死刑的 基本上都是人渣的程度了 03/17 17:31
28F:→ mihicchi:法官判死刑 也不是随便判的.... 03/17 17:31
29F:推 cdcd3388:司特今年应该100%会考 哈.... 03/17 20:50
30F:推 register:(大悟) 原来是因为同类的问题....还好电椅不是同类!!! 03/19 14:53
31F:推 register:加装个定时器 资料由判决资料传送 这就不会有杀人的问题! 03/19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