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june ( Keep go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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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没交过男女朋友会被笑!?
时间Sat Jul 31 06:48:39 2004
※ 引述《jamiehuang (虾米)》之铭言:
: 没交过男朋友的我(二十二岁),每当有朋友问我
: 交过几个…我都很不好意思说…
: 甚至会觉的有点丢脸,大家会有这样
: 的情形吗?
我觉得只要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就没什麽需要觉得对不起人而感到不好意思,
你又不偷不抢,不骗人的,有什麽好不好意思的,更不需要觉得丢脸,
不要太被社会所限定的''多数标准''来评比自己的价值,
( 当然,这若亦是你的标准评比之一,那就另当别论了 )
你活的好好的,生活开开心心的,学业或事业稳当,人际关系协调...etc,
如果各方面都过的很不错,那有没有交过另一半,
应该不能算是个缺憾,也不算是生活中的不及格,
既然如此,你何须觉得丢脸呢?
你朋友不会因为有交过另一半,就会比你过的好,或者说,在生活上的层级更优於你,
就如同我说的,标准不同,评断不同,而我们每个人并非一定要去'迎合'他人的标准。
: 每当有这些男女的事,我说出我的论
: 点,都会被说太单纯了,不懂男女间
: 的相处…
没有亲身体验过,就不能存有想法,观点就一定太单纯吗?
我觉得这样的讲法太过牵强,也太过霸权了,
曾经亲身体验过,想法就比较淬链,观点就一定较成熟嘛?
想想,也未是必然。
普遍来说,这社会上就只有分为男女两种个体( 双性人等少数例外,就不加以区分了 ),
一个人,怎麽可能没有跟另一个性别的人相处过呢,
就算都读女校好了,生活中,也是有跟异性的应对相处,
故,对於男女之间的交往( 我认为是人际关系的应对 ),
是生活在社会中任何形式的个体,都有资格发声,也没有什麽层级较低的问题;
好了,回过头来看,
这里话题是,跟另一半亲密的交往,似乎唯有体验过,发声才有''正当性'',是吧?
这种感觉很像小时後朋友间那种,''你跟我同一国,所以你讲的我才会信'',
也会让我想起,小时後长辈常讲的,''你不董啦,等你长大就会董了'',
可事实上呢,同一国说的话,不一定正确,因为同样身陷泥沼,难以明眼辨之,
而'你不董啦',又往往是说理说不过时,或让别人一针见血指出缺失时,
为确保自我颜面,遂只好针对'立场'上的差异,终结话题的最佳结尾语。
我想表达的是,
没有''亲身''经历,不代表未曾理解,
生活中有很多可比拟的模式,或者周遭有许多类同的案例,
可供我们学习,亦可供我们思辩,以焠链我们思考上的精进;
举个强烈点的例子来说,
如果有个杀人犯跟你讲说,'你不董啦,你不知道杀人的那种感觉,
那种快感,你做过一次,就会上瘾的。''
你呢,真的会去杀个人,然後才能以同国的立场发言,
''恩,经过我的体验後,我觉得杀人并没有快感,而且很让人难受。''
不必要吧,
大家高中都上过生物课,当你头一次杀生的感受是如何,
看到电视上报导的情杀,绑票撕票案..等,感受又如何呢?
的确,同一国,会给人一种信任的安全感,
而她的发言,也会让同国的人觉得:恩,她在我们处境下,所以讲的话可以参考。
可是,事实上,很多时刻,有很多事情,我们是无法一一体会的,
但是我们却可藉由书籍,或他人实例,来刺激自己,加以思考,与学习,
男女之事亦然,更遑论''交往''的定义又更是五花八门,因人而异了,
国中生男女交往的定义,大专生交往的定义,社会人士交往的定义,都不尽相同,
或许,在他人眼中,你跟你异性朋友的相处,也被认定有''交往之嫌'',也不一定呢。
讲那麽多,只是想跟你说,
并非只有凡事亲身体验,讲的话才有道理,这是不尽然的,
聪明的人,是藉由别人的事情来学习,以焠链自己的思想与行为,
憨直的人,是藉由自己体验过的事情,来获取经验,并从中成长,
愚昧的人,是仅相信同一立场的观点,而排斥接受非同国的意见。
每个人都有异性朋友,
但并非只有交往过另一半的人,对异性的应对,会比你来的好,
每个人也都会碰到男女之事的处理( 不然你要单身的,离群索居吗?)
而这方面的处理,我不觉得有交过另一半的,一定会处理的比较好,
更甚,我觉得能在男女之间,相处自若的人,还比较懂得''男女之事''呢。
( 好比单身的人,有的也会碰到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人,
可也不能照单全收,在不失友谊的前提下,处理得当,岂不利害!
反倒是,有些人分手分的乱七八糟的,这样,还比那些单身的,懂得男女相处之事吗?)
所以搂,下次你朋友若说''你不董啦,你太单纯了'',
乾脆你就说''是阿,我还真不董你们,
爱的时候,痴缠终日,
分的时候,避之不及,
每每重蹈覆辙,犹不以为意,实在令小妹,佩服不已。''
: 问没交过的大大们,是否也有人问你
: 有没有交过时,会很难说出事实吗?
奇怪了,
我问你有没有杀过人,抢过人( 呐,这里可不是说,抢人家男女的朋友这类的 ),
你为啥敢大声说不,
假若你先认定为这是丢脸的事情,你当然会觉得'难以启齿',
但,
你的状况并不是阿,既不违反善良风俗,又不伤天害理,到底,丢脸在哪阿?
我还真的不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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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好久没打这麽长的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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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
一个人自己愿意做什麽人,
就是什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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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june 来自: 210.58.166.197 (07/31 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