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a1408 (Tina)
看板share
标题[新闻] ETC收费员转职争议 高公局被打脸
时间Fri Sep 25 17:45:00 2015
2015年09月23日12:38
国道高速公路局委托远通电收建置电子收费(ETC)案,高公局认为远通电收未依约在去
年6月30前,完成收费员转职安置「全数吸收」的承诺,开罚450万元违约金,远通不服提
告抗罚,台北地院认定远通虽有违约,但事後已完成改善,今判高公局应退还远通450万
元;仍可上诉。
远通电收指出,公司依约提供「转职就业安排」或「领取5个月转职补偿金」2案供收费员
选择,并非提供收费员「喜欢的职缺」,但高公局仅以其中一名陈姓收费员未完成转职安
置,就认定远通违约,扣留委办费中的450万元,当成违约罚款,远通不服,要求高公局
拨付450万元。
高公局反驳,远通电收应依约在去年6月30日前完成收费员转职安置,如给陈姓收费员的
转职信中,并未提及上班地点及薪资,直到去年7月29日才完成所有收费转职安置,在此
之前,有近千收费员权利受影响,远通显已违约,应付违约金。
台北地院认为,收费员曾为此案上街抗争,诉求是不满年资没延续等问题,但也不愿放弃
转职机会,法官认为,合约虽约定远通应转职收费员,但并不能因此就要求远通提供收费
员都满意的工作,远通在转置过程中,虽有违约,但也在合约规定期限内改善,并全数完
成收费员转职安置,不应被扣违约金。(刘志原╱台北报导)
新闻来源:苹果日报
http://goo.gl/FsNYIm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9.10.213.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hare/M.1443174302.A.7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