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Sfish (牧场里的蠢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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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文章] 记忆哪有情意重要?!
时间Fri Mar 11 18:34:30 2005
记忆哪有情意重要?!
仅留脑下皮质,也能拥有丰富的感情世界。
中央研究院副院长,专长为认知神经科学。
元宵节的前一晚,到处是春酒贺新年的餐会,我们一群科学人,也不能免俗,大夥儿聚在
永和最棒的「上海小馆」里,白酒一瓶、红酒若干,天南地北就聊起来了。周老师一向心
直口快,才收拾了一盘粉丝蟹肉,外加两碗砂锅鱼头,凭着一点酒意,就开始数落起我来
了:「我说志朗兄啊!你可得多加注意点,因为你这位研究记忆的老兄,最近却特别健忘
,交代你的事,过耳就忘,实在不够意思!」
我不敢回答,因为我真的不记得他曾交代过我,也不记得该办哪些事。可能是他弄错了对
象,交代的是别人而不是我,因为我们有好一阵子没见面了,他何从交代起我来了?也许
他真的曾经交代过我一些事,但我当时没太注意就没听进去,所以脑海里毫无记录,以致
一点印象也没有。更可能的是,我听到了,也把他交代的事存在脑海里的某一处,但如今
事隔已久,脑里面堆了太多东西,搜寻越来越困难,以致往事已不堪回忆了。这些解释都
有可能,但哪一个才是真的?我也没有把握,因为人类的记忆就是那麽脆弱。我信誓旦旦
对周老师说:「再说一次,这次一定注意听,也一定记得牢牢的,而且回去马上办,免得
时过境迁,把交代的事又忘了,再来挨一顿骂!」
周老师笑笑,说:「算了!算了!忘了就算了。以你这样健忘,亏你还是个研究记忆的专
家呢!」我看他的表情,心里有数,也感到好笑,他根本就「忘」了他曾经交代我什麽事
啦!
人类的记忆真是件奇妙的事!对於往事的回忆,有时真,有时假;一下子记起来,一下子
又忘了,我研究记忆多年,深知记忆会有失忆,更常有创忆,埋在脑海深处的一段故事,
忽然之间就会冒了出来。喝春酒的这一段小对话,一下子就勾起了我数十年前做记忆研究
时,一些以为已经忘了的陈年旧事,在寒冷的冬夜,乘着酒意,如烟的往事,一则一则不
请自来,就如同听到一小段乐音,就想起整首小时候听过的歌曲一般。那天晚上,尼克是
最重要的一首。
我第一次见到尼克,当时他人在美国加州南部的圣地牙哥,我在加州大学的河滨分校。为
了见他,240公里的车距,我只开了一个半小时就到了,途中吃了一张罚单,虽然懊恼,
但即将见到这位心理学界赫赫有名、研究人类记忆的科学家必须知道的一号人物,罚个百
来美元又算什麽!
尼克(Nick),又称N.A.(当然是个化名)。他不是个有名的研究者,他其实是研究记忆
的科学家梦寐以求的研究对象。因为他有个非常独特的记忆现象。年轻时候的尼克,是个
潇洒的海军军官,喜欢击剑,还是个相当有名的高手。在一次练习中,他的脸部护罩掉下
来,对手的剑尖一下子由他鼻梁下的软骨,直刺脑内海马回(hippocampus)的部位,送
医院开刀急救後,命是救回来了,但伤口复原後,却开始有了失忆的毛病。
教科书上对他的病症常有很精采的描述,有一则说他很喜欢替别人做事,但别人叫他做的
事,他却常常忘记。有一次,一位同事约翰请他帮忙到地下室的小商店买一杯咖啡加个三
明治。尼克很高兴的答应了,就往电梯走,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约翰要咖啡加三明
治,约翰要咖啡加三明治,约翰要咖啡加三明治……」进了电梯,尼克看到另一位同事,
两人寒喧一番,也打断了尼克的喃喃自语。电梯停在地下室,门一开,尼克身边一大群人
蜂拥而出,全进了小商店,只见尼克一个人在电梯里,又随着上升的电梯回到原楼层。约
翰看到他手上什麽都没有,就知道尼克又把交代的事忘得一乾二净。叹了一口气,只好自
己下去买。尼克呢?他开开心心的坐回座位,若无其事的拿起一本杂志埋头阅读起来了。
原来,自从脑伤复原之後,尼克就失去了把眼前刚经历的新事件存到脑的永久记忆系统中
的能力,也就是说,他很难学会新的事物了。为什麽会有如此特别的失忆现象?失去了这
个学习新东西的能力,对他的生活会产生哪些影响?他脑伤的部位,是否就是具有把刚经
历的经验,由短暂的记忆系统转成长期记忆的功能呢?这些问题,研究者当然很想找到答
案,而尼克的记忆缺失可能就是提供那些答案的重要线索!所以,当我知道我有机会和尼
克见面,并有机会以他为对象,做一些记忆的研究实验时,真是开心极了。但教科书上的
那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我心里一直惦记着,像他记忆这麽差,我怎样去研究他的记忆呢
?
我赶到圣地牙哥的荣民医院,在一位博士後学生的安排下(这位学生是我到加州大学後的
第一位博士毕业生),在实验室见到了尼克。尼克还是很英俊。他坐在那里,非常和善,
一脸潇洒,我见他和别人谈笑风生,哪有什麽毛病?!看我进来,尼克有些吃惊,大概没
想到从加大来的教授竟然是个东方人吧。但他很开朗的嗨了一声,说:「我是尼克,很高
兴看到你!」我也赶忙自我介绍,以去其疑虑:「嗨,我是加大河滨分校来的Ovid
Tzeng。」他叫我把字母拼出来让他读读看,立刻就说:「Ovid?不就是希腊罗马时代的
那个大诗人吗?你怎麽会用了这个名字?你读过他的诗集吗?那些神话很美、很有趣,是
不是?Ovid说孔雀的身上有100只眼睛,你,相信不相信?还有你的姓拼成Tzeng,很奇怪
,如果没有後面的G,Tzen,我就会以为你是瑞典人呢!」
我听他说得头头是道,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他的长期记忆一点都没坏吗?条理脉络清楚
得很呢!我於是回答他说:「我就是读了Ovid的诗集,喜爱得不得了,才决定以他为名。
我也相信,阿波罗每天驾马车在天上由东至西,给我们光明,也给我们时间!」尼克一听
,眨了一下眼,好像我通过了他的检验,说:「那我们开始吧!今天要做什麽实验?」
我指着桌上一堆实验仪器,正要开口解释整个实验的程序以及要他做的事,忽然我那位学
生走了进来,说:「Ovid,你的系主任有紧急事找你,你出去接个电话吧!」我不得已停
下手边的仪器操作,请尼克稍候我一会。15分钟後,我走进原来实验室,尼克仍然一脸潇
洒坐在那里,我的学生正陪他聊天,看我进来了,打声招呼就走出去了。我走到仪器旁,
正要开始解释实验的程序,尼克忽然问我:「你是谁?桌上是什麽东西?你怎会走进我的
房间?」
我吓了一跳,看看尼克,他一脸严肃,好像我是个从没见过的陌生人。我心想,我们不是
才刚见过面,而且相谈甚欢,怎麽一下子就不认得我了?再看看他的样子,真不是在开玩
笑。只好说:「嗨,尼克!我是加大河滨分校来的Ovid Tzeng。」他
叫我把字母拼出来给他看,很高兴的说:「Ovid?那不是那个希腊罗马时代的大诗人吗?
你怎麽会用这个名字,你喜欢诗吗?你读过他的诗集吗?那些神话很美、很有趣,是不是
!Ovid说孔雀的身上有100只眼睛,你相不相信?」我不知道怎麽去回答他的问题,最重
要的是,我感到我好像在重复看同一部电影,同一段对白,心中真的有些震撼。
他看我没回答,以为我听不懂,就不再和我谈诗,谈Ovid。但话锋一转,又说:「其实啊
,你的姓也很好玩!Tzeng如果把最後一个字母G去掉,剩下Tzen,我就会以为你是个瑞典
人了!」电影又重新倒带播放一次,而且我身在其中,感到浑身不自在。耳边只听见尼克
愉快的声音:「我们开始吧!今天要做什麽实验?」
我看他笑嘻嘻的,把一心想要解除我紧张的善意都写在脸上。我忽然觉得,他就算有失忆
毛病又有什麽关系呢?他学习新事物的能力就算有缺陷(脑皮质的功能受伤了),但他那
没有受到伤害的下皮质,却仍能掌控内心丰富的感情世界,他所表现的同理心与同情心,
深深地感染了我那瞬间的心灵。我收起仪器,回以一笑,说:「尼克,今天什麽都不要做
,我们去海边走走,我们带Ovid去,我们一起来读诗,一起来享受Ovid给我们创造的爱的
艺术!*」
*编按:美国20世纪杰出诗人韩福瑞斯 (Rolfe Humphries,1894-1969),曾将Ovid着名的
诗集译为英文,书名为“Ovid:The Art Of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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