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LEING (闲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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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文章] 共同分享美好滋味
时间Fri Mar 11 01:16:20 2005
咖啡广告中一句「好东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的标语,不但传诵多年,成为广告界的经典之作,同时也变成社会流行语。
共同分享美好的滋味,是生命中难能可贵的经验。
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幸福。
分享的双方,必须要有相同的慧心,才能体验出内心感受,共鸣出意在言外的真情滋味。
当我年纪还很小的时候,由於家境不是很宽裕,除非逢年过节,不是每天都有机会吃大鱼大肉。父母虽不是严格管教子女,我们手足间倒也懂得互爱互让。
有一个寻常日子的傍晚,餐桌上竟意外出现一条鱼,还没正式上桌吃饭,我们姊弟间就开始研究如何瓜分那条鱼,才能教全家人吃得尽兴。
不解世事的我,好奇地问大姊:「如果一家人每个人都爱吃鱼,真是很麻烦,要分来分去,而且大家都吃得不多。最好是有人喜欢吃鱼、不爱吃肉,有人不吃鱼、只吃肉。」
大姊年龄稍长,比较懂事,她立刻发表更高明的见解:「才不咧!喜欢吃鱼的人聚在一起,共同品嚐一条鱼的滋味,彼此分享美食的感受,人生才有意义。如果,只喜欢吃鱼不吃肉的人,和只喜欢吃肉不吃鱼的人,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一定会很痛苦。他们各吃各的,却无法共同体验对方内心的感受,十分寂寞。」
那年,我大概只有小学三年级左右,大姊的年纪恐怕也只刚上国中,童言童语的我们,讲了一段没痛没痒的对话,却让我在一、二十年以後的生命经验中,
一一印证了其中的道理。
再三玩味,便觉得人生中「分享」的经验,实在美好。
无论青菜萝卜、或吃鱼吃肉,最可贵的其实是共同的感受。
经历共同的感动,婚姻才能经营长久。
一个微雨的清晨,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突然打电话给我。
电话彼端的他,情绪有点低沉:「我决定向我太太提出离婚的要求。」
在离婚率偏高的现代,听到这种消息,我的反应并不是很诧异。
意外的倒是他告诉我的理由。
「你知道吗?
结婚这十几年来,我几乎没有和我太太有过什麽共同的感动了。
我们不曾一起阅读过一本书,谈过其中任何一个有趣的章节。
我们甚至很少一起看电影,更别提看完电影之後,
曾经就其中某一个场景、某一个片段,交换过什麽感动的心得。」
他感慨万千地说。
听到这里,我能深刻体会他的悲哀。
或许这也是所有婚姻很典型的问题,从一开始的热烈不知不觉走到疲乏的地步。
一朝醒来,当初最亲密的枕边人,因为日渐减少共鸣而变得面目可憎。
最珍贵的岁月,因为逐渐缺乏了分享感动而变得乏善可陈。
经营感情和婚姻的玄妙之处,就在於如何让两个独立的个体,拥有各自的空间,却能因为共同分享的经验,将两人相系、让两人相惜。
在平凡中,体会趣味。在寻常间,流露真情。
说穿了,这个道理和经营友谊并没有太大不同。
一对知己、一双伴侣,在本质上其实是很相近,除了深爱对方以外,还爱上其他共同的爱好。
我曾经在报上看过一则消息,报导台湾一对夫妇,他们原本经营一家中小型企业,非常成功。
他们因为同时爱上旅行,於是在业务稳定之後,把公司全交给员工经营,夫妻俩从此千山万水、夫唱妇随。
还有一对国外的夫妇,丈夫爱上帆船,太太受到感动,也产生兴趣,後来两个人就搭上帆船,浪迹天涯。
伴侣间能够培养共同的兴趣,以爱情扩展生命的版图,不再把生活的焦点全部集中於对方,而一起将关注放在彼此都觉得有趣的事物上,真是莫大的幸福。
有一对情侣决定要结婚了,他们跋山涉水、不远千里去拜访一位先知,向他请教长相厮守的秘诀。
先知以慈蔼的眼光看看他们,却说了一句表面上听来无情、实际上却富饶深意的话。他说:「你们不要只是爱着对方,还要共同爱上别的东西。」
别的东西?别的东西究竟是什麽,绝对因人而异。
可能是共同的孩子、一项有趣的户外活动、或是一种令人着迷的嗜好。
而最能持久、最不乏味的东西,其实就是生命的本身。
一起热爱生活,拥有充沛的能量,分享心灵的喜悦,将是恒久维系感情於不坠的最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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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上SHARE版是一种心灵的喜悦阿
希望雪儿能长长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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