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j4gjcl6 (无言以对)
看板sex
标题Re: [闲聊] 鸡排妹事件有感
时间Thu Feb 4 14:57:40 2021
至於有无性骚扰
我不能评论,因为没有到法律诉讼
不构成性骚扰案件
只有到法律论证那一步,才叫违法
顶多道德跟心理层面问题
只要有违法,警察或是检查官都应立即开始调查
若为告诉乃论
当事人提告 = 开始调查
若有审判定罪 = 违法 = 真正有性骚扰
不符 = 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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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ikeair: 性骚扰不会进法院 除非有身体上的接触 02/04 14:59
2F:→ likeair: 不然顶多就是去防治委员会聊聊 02/04 15:00
3F:→ likeair: 两者管辖不太一样 02/04 15:00
4F:推 Nyx591: 如果有肢体接触而且摸到特定部位就可以用性骚扰防治法第二 02/04 15:15
5F:→ Nyx591: 十五条吉了,还是有机会进法院的 02/04 15:15
7F:推 CK5566: 有就告、没有还公道,很难?歹戏拖棚 02/04 15:57
8F:→ abc33211: 现在那群同温层的大绝招叫做「当事人不愿意把伤疤在法 02/04 16:02
9F:→ abc33211: 庭上揭露」 02/04 16:02
10F:→ kevinmeng2: 支持提告!!!让法律给个公道吧! 02/04 16:02
11F:→ jamesking: 公道?被性骚扰的当下来的及录影蒐证吗?又不是仙人跳 02/04 16:12
12F:推 juliantaipei: 太阳花就没事? 02/04 16:24
13F:→ gameguy: 炒好炒满? 02/04 16:33
14F:→ yiao: 不能在法庭上揭露 但可以在FB还有IG等等公开讲 逻辑100 02/04 16:37
15F:→ ctx1000: 就新闻+网路比法庭好用的概念 02/04 16:49
16F:→ chrisnt: 没录影蒐证 说人性骚扰? 没证据就是没事啊 02/04 17:45
17F:→ jonathan8907: 我觉得这叫做常识 02/04 18:10
18F:嘘 shutout5566: 这跟西斯哪里有关系? 02/04 18:47
19F:→ SteveYoung: 不服啦,不符什麽 02/04 18:53
21F:推 jemlin: 出庭答辩时不能手拿手电筒有点儿不方便 02/04 20:12
22F:嘘 frogman1128: 又成功抢占版面了,呵呵呵 02/04 21:14
23F:→ arctheload: 炒话题博版面,立志成为女拳至尊 02/05 00:33
24F:嘘 t2e0r4y6: 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02/05 01:49
25F:嘘 stloqa: 警察 检察 法院 人手再多10倍都挡不了大滥诉时代 伟哉鬼岛 02/05 05:15
26F:→ wayo: 不想在法庭上陈述 回忆过程觉得很恶心,但是FB 记者会上可以 02/05 06:26
27F:→ wayo: ???这个操作 超过100分 02/05 06:26
28F:推 luoqr: 现在女权已经到了随便妄想就能判定性骚扰了吗 02/05 08:05
29F:嘘 frogman1128: 告人性侵,然後桌上放两个飞机杯... 是时候给她一些 02/05 09:02
30F:→ frogman1128: 教训了 02/05 09:02
31F:→ hsshkisskiss: 就只是想炒新闻的恶心蟑螂女 02/05 10:53
32F:→ navysoider: 人家只是要蹭,谁跟你走法院自取其辱 02/05 12:37
33F:→ data1728: 怕法院认证 02/05 12:45
34F:→ dtarc: 太可怕惹 02/05 16:18
35F:嘘 liuhan: 现在是女等你来告 然後一直放话搏版面 02/05 16:25
36F:推 tings0910: 要就去告,别浪费时间,无罪是法院依照证据判断,但不 02/05 16:39
37F:→ tings0910: 一定是事实 02/05 16:39
38F:嘘 congra: 这里是西斯版,请问西斯点在哪?? 02/05 23:06
39F:推 SweetLee: 法院讲给法官和律师听比FB和记者会上讲给全国听还恶心? 02/08 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