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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文章转入西斯板 从他板转入西斯板之文章请先徵求原作者同意([新闻]则不在此限)。 → 经原作者来信任一板主检举,或经板主查明者,文章恶退,水桶1个月。 依据教育部国语辞典 「文章」泛指独立成篇的文字 如果有其他辞典,所得到的也会是同样类似的解释。 因此「信件」也可归为「文章」之一种。 查42542被删一文,主要内容是本板匿名信箱寄出去的信件,要公布信件, 原则上要 1.寄件人同意 2.收件人同意 今天可能收件人同意了,但匿名信箱使用者ttb并无同意。 我们假设一个情境 某甲发表一篇文章,内含某乙寄出之信件(或图片),由某丙经某甲同意转贴至他处, 然未经某乙同意,某乙自然可主张相关权益,且转贴信件,我认为已是「转入」的动作, 今天本板就是发生类似事件 今天若不处理,以後有类似的情形会很难收拾,会有许多人藉着附图来转贴许多人的隐私 考量非常时期,只做删文,并无退文与水桶。 这是着作权法相关规定所保障的权益,重点在於谁拥有了着作权,而不是帐号所有权归谁 至於法益相关问题,前几篇有人说明得很清楚了,我就不再赘述,问律师的答案其实也 差不多,我就不再多说。律师的功能主要是拿来问问题,不会代人提告,也不会代我提告 ttb跟人要图,我也没啥好掩盖的,大家都知道得差不多了,我也没禁止你们讨论相关事 情,但原则还是要遵守,我今天就明确在这里告诉你们ttb有跟人要图,我没要掩盖什麽, 至於ttb水桶事由,他的道歉文自承转出多篇文章 就以 1-4-3 文章转出西斯板 除[新闻]之外,所有文章转录前请务必徵询原文章作者 → 经原作者检举,转录者水桶2个月。 3-3 违规多项板规情结严重者,板主裁定後永久水桶。 这两条来水桶,被水桶人也无疑义,我想也不用作者出来检举了。 大概就先回复到这边,大家午餐愉快。 -- ┌─────────┐ │落红FallRed专用笺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81.92.1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ex/M.1441429895.A.C96.html
1F:嘘 AJizz56: 睡醒了哦 09/05 13:13
不好意思 跟家人吃个午餐 请多包涵........真的不好意思
2F:→ kassak: 要图的信件跟以往一样,拿出来鞭屍 让大家耻笑~ 09/05 13:14
这是基於 5-4 寄(约炮)信给匿名帐号,或徵求msn、电话或者任何个资等联谊行为 → 经板主判定确有其意,一律水桶3个月, 并於公告附上该信件以求公正。 来执行
3F:→ sup5566: 怎麽没有比照水桶 公布内容0.0? 09/05 13:14
这两条板规 无须公布内容
4F:嘘 rocfrank: 好一个三管五卡就是不公开 吃亏的永远是守序的板众 09/05 13:15
5F:推 pandy: 公布内容啊 废话一堆 09/05 13:16
6F:推 neverlight: 火烧到哪里承认到哪里 09/05 13:16
我一开始就没否认他要图喔 可以爬爬前面的
7F:→ rocfrank: 你自己也有承认 ttb把匿名帐号移转给你 你就是所有者 09/05 13:17
我可不是这样讲 我意思是说他想转给我 我还没同意 我从来没登入过那帐号 也还没移转
8F:→ JCS15: 那不用永桶了啊 还是原作者有检举? 09/05 13:18
使用者自承违规事实也可以 但通常都要等到人检举 实务上都是这样不是吗?
9F:→ kassak: 好吧,那版规是不是也要做修正了? 09/05 13:18
之後选新板主 跟新板主一起讨论 毕竟他有你们的民意基础 你说是吧
10F:→ rocfrank: 好比公款存摺 交接给你 你就不能提款使用了? 09/05 13:18
11F:推 toya123: 这个意思就是TTB还会有第二个出现的意思 09/05 13:18
如果大家决定不要匿名帐号 就不会有这问题 但这交给大家决定 小弟不敢专擅自决 ※ 编辑: FallRed (111.81.92.11), 09/05/2015 13:21:35
12F:嘘 bossonwin: 所以寄约炮信给匿名就可以鞭屍耻笑 不用寄件人同意? 09/05 13:19
13F:→ JCS15: 不用追内容了啦 另一个板主说没东西啦 09/05 13:19
14F:→ bernon: 直接承认你想ttb好下台就好,否则就请公开信件,谢谢! 09/05 13:19
我可没这麽说,有人要告他,也是权益之一,我可没有要阻止的意思。
15F:→ kassak: 匿名帐号可以寄信给人要真相..比照办理~来看看板主的嘴脸? 09/05 13:19
16F:→ bossonwin: 然後版主自己滥用 被公开就说要当事人同意 这什麽矛盾 09/05 13:20
17F:嘘 AceDuck: 根本自由心证 09/05 13:20
18F:推 toya123: TTB 2.0 09/05 13:20
19F:→ sup5566: 哦哦 该删的 我想应该被处理好了XD 可能也没内容公布了 09/05 13:20
20F:→ bossonwin: 的逻辑 09/05 13:20
21F:→ https: 你们两个什麽时候要下台? 好想换新的管理团队 09/05 13:21
22F:嘘 faelone: 你读医学系可惜了,政治系更适合你,切割刀 09/05 13:21
23F:推 Curtis2009: 有回应先给推、补血喽 09/05 13:21
24F:嘘 JCS15: 所以他承认寄信给匿名本人 但是帐号里查不到就当作没这回 09/05 13:21
25F:→ JCS15: 事? 09/05 13:21
26F:→ kassak: 就算没内容,也可以看看比B的嘴脸 多恶心 09/05 13:21
27F:→ bossonwin: 意思是你寄给匿名约炮被公开活该 我匿名寄给你公开不行 09/05 13:22
28F:→ bossonwin: 这不是双重标准是什麽 应该规定匿名信违法就公开爸 09/05 13:22
29F:→ rocfrank: 那东抠呢? 他可是白纸黑字承认有登录看过的 09/05 13:22
我是没登录看过
30F:→ JCS15: 自承违规事实也可以 那5-4没有吗 09/05 13:23
31F:嘘 WordMar: 东抠说没信,你说有但不能公开,搞得我好乱啊 09/05 13:23
东抠说的是寄件端的 我删的是收件端的 站内信的机制你应该了解吧....
32F:→ l23l23: 公开消遣别人约泡信 自己人就不公开了 有权好爽喔 09/05 13:24
33F:推 rocfrank: 请问你是主修医学系 副修是表演系吗? 09/05 13:25
可能是吃饭系哦
34F:推 JCS15: 推你一下 虽然真的真的很晚处理 至少你是最正面回应的 09/05 13:25
其实我一直有在关注 但不想限制太多 没有太离谱的我都放任你们讨论不是吗 是看东抠公告处理得不是很好 我才觉得要跳出来一下
35F:嘘 bossonwin: 根本自肥条款 一手公开消遣别人 另一手跟人要图 好棒棒 09/05 13:25
36F:嘘 webber123: 呵呵 09/05 13:25
※ 编辑: FallRed (111.81.92.11), 09/05/2015 13:27:39
37F:→ bossonwin: 标准要一致吧 违法就该被公开 版主滥用就讲隐私 09/05 13:27
38F:→ JCS15: 你说转出自承可桶 那他5-4也有自承 需罚(公布内容) 09/05 13:27
39F:→ steven211: 只能说 删的真快 让我想起某版版主 不利他的 手速超快 09/05 13:27
40F:嘘 Dino14124: 我匿名约炮可以,你们吃屎! 09/05 13:28
41F:→ steven211: 加油吧 09/05 13:28
42F:→ JCS15: 问题是出在帐号登进去没东西吧(东抠说法) 09/05 13:28
43F:→ Dino14124: 傻眼欸 人家5-4就公布嘲讽 自己人5-4就谢谢指教 09/05 13:28
44F:推 Ciddens: 没有留寄件备份是要公布什麽?如果你是ttb寄出信会选 09/05 13:28
45F:→ Ciddens: 要备份吗? 09/05 13:28
46F:→ toya123: 建议站方封锁TTB帐号跟匿名帐号交叉比对 不觉得有多难0.< 09/05 13:29
47F:→ toya123: 是要不要做的问题罢了 09/05 13:29
48F:→ Dino14124: 干你娘所以板主选好看的,不用负责就对了? 09/05 13:29
49F:推 poop338899: 补血 09/05 13:29
50F:→ Dino14124: 那大家都有资格拿匿名帐号阿 09/05 13:30
51F:推 a547808588: 自己就查无不法 谢谢指教 09/05 13:30
52F:→ Dino14124: 你们逻辑有没有问题阿?用特权搞独裁还有人帮挡箭 09/05 13:30
53F:→ toya123: 一个管五年 一个没帐号 一个要说什麽 怎麽都没跟版众讲 09/05 13:30
54F:→ Dino14124: 搞清楚今天国防布的就是他自己,结果你说他清白 09/05 13:31
我没说他清白啊 我就说他做错了啊
55F:→ toya123: 匿名帐号变私人帐号 版主到底是在互相帮助 ? 互相牵制? 09/05 13:31
帮什麽了 该水桶就水桶 该删文就删文 该让你们讨论就让你们讨论 没了
56F:→ Dino14124: 妈的盖布就清白,我真的是傻眼欸 09/05 13:31
57F:→ Dino14124: 就要不要的问题,还在那边能不能,傻眼欸 09/05 13:33
58F:嘘 a547808588: 就KMT啊 出是了就先国防部删乾净 等风声过了再说 09/05 13:33
59F:嘘 bossonwin: 版主跟人要照片为何不符合5-4 照片不算个资? 09/05 13:33
下面解释了
60F:→ Dino14124: 对阿,依法行政谢谢指教,Nice板主 等等我帮你补推^^ 09/05 13:34
61F:推 ingrans: 我是你的话就直接辞版主 都已经没有互信基础 09/05 13:34
62F:推 AJizz56: 虽然态度消极,但这篇解释我是接受了 09/05 13:34
63F:→ JCS15: 再问一次他有自承5-4 是不是应该处理? 09/05 13:34
5-4是管信件寄入匿名帐号 而不是信件寄出 当初谁会想到匿名帐号跟人要图....
64F:→ Dino14124: 这不叫依法行政谢谢指教 叫什麽?楼下帮我解答 感恩 09/05 13:34
65F:→ sup5566: 依法行政 谢谢指教 登入完全没有画面 看报纸才知道 09/05 13:35
66F:→ Oxhorn: 颗颗 上一页的道歉文才被用版龟打脸完 现在又无法圆谎.. 09/05 13:36
67F:→ blaz: 板主失职,你有问过匿名帐号的意见吗? 09/05 13:36
68F:→ blaz: 我说的不是 ttb 而是匿名帐号,没有嘛 09/05 13:36
69F:→ blaz: 匿名帐号就是西斯版的资产,你在那边 ttb 跳针什麽 09/05 13:37
70F:嘘 a547808588: 騜上犯罪不算犯罪 贱民犯罪就该死还要拖出来游街示众 09/05 13:37
71F:嘘 bossonwin: 把5-4修改寄入(出)不就解套了 版主不是有权限修改版规 09/05 13:38
修了也不溯及既往好吗 不然我就随便修一修桶个几百人?? ※ 编辑: FallRed (111.81.92.11), 09/05/2015 13:39:20
72F:→ a547808588: 所以到底要不要一起下台以示负责 还是学湿滑说我下台 09/05 13:39
你觉得下台了 事情丢给後面收拾 这样比较好? 我是觉得我自己要处理啦 拍拍屁股走人是很轻松的事 但 你想看到很多个江宜桦吗??
73F:嘘 Dino14124: 确定要再提板规?规定的不罚,不规定的也不罚,板主? 09/05 13:39
74F:→ blaz: 上一个提油救火的已经自己下台了,有点学习能力好吗? 09/05 13:39
75F:→ a547808588: 了谁负责 09/05 13:39
76F:→ sup5566: 那还不快点把常威他 无罪释放 09/05 13:39
77F:嘘 WordMar: 板主可用匿名帐号寄信、无法可管的意思? 09/05 13:39
78F:嘘 roy69800: 版规只对自己人有利 还有你们处理事情跟大学系学会没两 09/05 13:39
79F:推 Blackake: 这里的人就是那么极端,永桶了还不满意,还要看信件 09/05 13:40
80F:嘘 JCS15: 干 真的受不了了 所以5-4是为了保障"匿名帐号"设的? 09/05 13:40
81F:嘘 toya123: 切割刀 09/05 13:40
82F:→ JCS15: 没关系 我误会 我的错 在此跟三位板主致歉 对不起 09/05 13:41
83F:→ blaz: 我只问一个问题,匿名帐号是西斯版的还是 ttb 个人的 09/05 13:41
84F:→ blaz: 代管人员难道可以侵吞公产吗? 09/05 13:42
85F:→ blaz: 侵吞後还要说这就是代管的个人资产所以不得追讨? 09/05 13:42
请问侵吞甚麽了....他也没不交出帐号啊....
86F:→ JCS15: 其实犯5-4的人并不会造成任何困扰 纯粹是道德上有问题 09/05 13:43
87F:嘘 Dino14124: 干,第一次听到假公济私的人只有私德问题 09/05 13:44
88F:嘘 AJizz56: 推blaz, 匿名帐号所有权难道个人化了吗? 09/05 13:44
89F:→ JCS15: 而真正可能造成他人困扰的匿名帐号管理者 无罚责! 09/05 13:45
90F:→ bossonwin: 匿名帐号根本不适用1-4-2 匿名帐号是SEX版所有 他自己 09/05 13:45
所有有着作权的文字都适用 重点不在帐号是谁的 而是着作权是谁的 你搞错重点了
91F:嘘 a547808588: 收拾事情就国防布吗? 然後再说我都不知道 09/05 13:45
92F:→ steven211: 但匿名信箱使用者ttb并无同意 这真的太夸张了........ 09/05 13:45
93F:→ steven211: 国防布 你还要帮他盖..... 09/05 13:46
我没盖啊 我已经跟你说他有要图了
94F:→ bossonwin: 违法滥权 公器私用讲什麽隐私 SEX版的帐号 现任持有人 09/05 13:46
95F:→ sup5566: 他没有不交出帐号啊 (已处理完毕 完全没有画面 09/05 13:46
96F:→ bossonwin: 才有权决定公不公开爸 09/05 13:46
就算帐号移转 原本信件的着作权还是他的 着作权法是这样
97F:→ steven211: 以後犯罪证据都不能当证据了 丢出来就是 呵呵 09/05 13:46
98F:嘘 toya123: 持有五年内做为私人用途的事都不用查 还是废掉版好了 09/05 13:48
※ 编辑: FallRed (111.81.92.11), 09/05/2015 13:49:26
99F:→ toya123: 完全就是河蟹阿 一句交回来了阿 交回来了阿 09/05 13:48
100F:嘘 Dino14124: 干你娘,所以那些寄给「匿名帐号」都有同意就对了? 09/05 13:48
101F:→ Dino14124: 他们活该被公布就对了?操你他妈的依法行政 09/05 13:48
102F:→ Dino14124: 他们也没有同意可以公布阿 09/05 13:49
103F:→ Dino14124: 凭什麽一条法两道标准还这麽正气凛然 09/05 13:49
104F:→ Dino14124: 你还敢补充着作权法喔?????我傻眼欸 09/05 13:49
105F:嘘 blaz: 果然一皮天下无难事 09/05 13:50
106F:→ steven211: 信件不能公开 有时真的是很神奇 犯罪证据都在那耶 XD 09/05 13:50
107F:→ blaz: 如果要说依据站规信件不得公开,版规地位低於站规 09/05 13:51
108F:→ blaz: 那麻烦历任西斯版务先自请处分 09/05 13:51
109F:→ a547808588: 信不能公布 甚至到底有没有删掉都不知道 09/05 13:51
110F:→ yanki826: 睡醒了哦! 09/05 13:51
111F:推 Dino14124: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Nice板主,反正我是信了 09/05 13:52
112F:嘘 AJizz56: 真为胡子哥跟那些被桶的人觉得不值,落红既然你还能这样 09/05 13:52
113F:→ AJizz56: 讲出来,那之前TTB公布的时候你们两个都没说话,还要帮你 09/05 13:52
114F:→ AJizz56: 们准备其它理由下台吗? 09/05 13:52
115F:→ steven211: 不愧是读书人 知书达礼 09/05 13:52
116F:→ yanki826: 都下台啦 !医生没时间管版.. 09/05 13:52
117F:→ toya123: 看看前总统下台任内的事还是要一件 一件负责到底 09/05 13:53
118F:→ a547808588: 他说不能下台啊 下台了谁处理事情 09/05 13:53
119F:→ Curtis2009: 看来凶手早就灭证完毕、拍拍屁股走人……黄金时刻都过 09/05 13:53
120F:→ Curtis2009: 了、落红你应该要早点下手的……加油吧 09/05 13:53
121F:推 NyliePisceS: 为什麽大家一直吵公开信件啊 板规就那样啊 会有瑕疵 09/05 13:53
122F:→ NyliePisceS: 应该是因为当初没人想到板主会用匿名帐号寄信吧… 09/05 13:53
123F:→ toya123: 不会因为你不是版主就不该差他任内应有的缺失 只是河蟹 09/05 13:54
124F:嘘 yanki826: 一开始是自请处份 改十年 又改永久..真行 09/05 13:54
125F:嘘 Dino14124: Nylie 所以 以前是以前 现在是现在 以前的人比较衰? 09/05 13:55
126F:→ Dino14124: 妈的同一条法,已经有先例了你才转弯 09/05 13:55
127F:嘘 bossonwin: 那我更不懂了 约炮信没着作权? 不用寄件人同意公开? 09/05 13:55
128F:→ Dino14124: 所以现在板主吴湿华,你要当白海豚? 09/05 13:55
129F:嘘 AJizz56: 约泡信也是人家绞尽脑汁的文章阿,当然有着作权科科 09/05 13:57
130F:嘘 a547808588: 现在是都印了 甚麽时候才要新旧并行 09/05 13:57
131F:推 littleDP: 超气超气,脏话狂喷 09/05 13:58
132F:嘘 adgzcb: 秀下限喔 09/05 13:58
133F:→ AJizz56: 之前没有这样的认知,等自己人出事再来解套,我看版主们 09/05 13:59
134F:→ AJizz56: 还是自__吧 09/05 13:59
135F:推 blaz: 先把组务那篇 ttb 事件公告转过来吧,证据的快上 09/05 14:01
136F:推 littleDP: 嗜血乡民:我不止要看你死,还要拖你邻兵一起死,死了再 09/05 14:01
137F:→ littleDP: 鞭你屍 09/05 14:01
138F:→ blaz: 不能贴这里,但是组务申诉当证据就可以了吧 09/05 14:01
139F:→ blaz: 如果有理解错误请说 09/05 14:01
这你说的没错
140F:嘘 roy69800: 还有脸说着作权法 约炮信就不算文章? 你们公开就合理? 09/05 14:02
※ 编辑: FallRed (111.81.92.11), 09/05/2015 14:02:58
141F:→ NyliePisceS: 我只单纯觉得 寄给匿名信箱约炮被公开是因为板规上有 09/05 14:02
142F:→ NyliePisceS: 写附上该信件以兹证明 不该以此要求其他犯规行为比照 09/05 14:02
143F:→ NyliePisceS: 办理 纵然是板主违规 情节重大 处理方式仍然不该偏离 09/05 14:02
144F:→ NyliePisceS: 板规 至於其他的争议不是我所讨论的 09/05 14:02
145F:→ Dino14124: 洨DP 当初九把刀事件PTT风向如何? 现在这更严重不是? 09/05 14:02
146F:→ AJizz56: 依这两天的频率来看,要等晚上才会有人回了,大家可以跟 09/05 14:03
147F:→ AJizz56: 落红一起睡午觉啦 09/05 14:03
148F:嘘 StarChou: 2没坏 09/05 14:04
149F:推 littleDP: 要跟九把刀比的话....嗯...那大概再几个礼拜大家就会忘 09/05 14:06
150F:→ littleDP: 记这件事了,跟九把刀事件一样,这就是乡民,所以也不 09/05 14:06
151F:→ littleDP: 用这麽气了 09/05 14:06
152F:推 qsczx123: 补血机 09/05 14:06
153F:嘘 wenge321: 之前板规讲逆名信箱是看板的延申 谨管他写的就是代表西 09/05 14:10
154F:嘘 SS327: 没能力就下台吧,当版主有什麽好处让你舍不得下台 09/05 14:11
155F:→ wenge321: 斯版拥有权 要不要公布看版主要不要一句话而已 09/05 14:11
156F:嘘 aoe7250350: 杆! 要照片信不公开是哪招? 给我们大家笑一下阿 09/05 14:12
157F:→ wenge321: 用匿名帐号发信就是代表西斯版 管你谁写的 09/05 14:13
158F:→ wenge321: 政府单位发文後出错 难到不代表政府吗? 算个人? 09/05 14:15
159F:→ wenge321: 别忘了可是西斯版受权给他管理 西斯版一定要概括成受 09/05 14:17
160F:嘘 dichenfong: 看下来就像是官官相护 护不住你自己去死阿 09/05 14:22
161F:嘘 andyiron: 什麽着作权?帐号是他的吗?版规规定匿名帐号发文属他? 09/05 14:23
162F:→ andyiron: 你怎不说我用公司资源发明东西专利数我?帐号是西斯版 09/05 14:23
163F:→ andyiron: 的耶!没关系,就看谁要公布那些信我就投谁,不是只有你 09/05 14:23
164F:→ andyiron: 有法律系同学而已 09/05 14:23
165F:嘘 johnwalk7: 同一夥的就别再说了 09/05 14:24
166F:嘘 Senseye6: 恶心 09/05 14:28
167F:嘘 cht3000: 压力测试 09/05 14:33
168F:→ edgek: 5-4根本就跟比B行为本质相同 只是叙述不符就不合 虾饺 09/05 14:36
169F:嘘 DeadWallDraw: 双重标准。之前的信件公布,今天的信件就不公布。 09/05 14:42
170F:→ DeadWallDraw: 准备嘘爆吧 ^ ^ 09/05 14:43
171F:→ gn02603360: 喔 09/05 15:12
172F:推 IssacYCSu: Dino大很会管版的样子欸 要不要请Dino大哥出来主持正义 09/05 15:22
173F:→ IssacYCSu: 啊 09/05 15:22
174F:→ IssacYCSu: 然後讨论东西开头就飙脏话比较有气势? 09/05 15:23
175F:嘘 ryosuke: 要同意的不该是ttb,是SexKinsey,知道两者差别吗? 09/05 15:31
176F:嘘 ryosuke: 就像住户同意访客进家里,却被门口警卫挡下来,对还不对 09/05 15:38
177F:嘘 Mr0829: 一家亲耶 09/05 15:39
178F:→ ligacul: 建议直接关版,让鲁乡民以後没得看就没地方该该叫了 09/05 15:53
179F:嘘 jack791015: 所以匿名帐号往外约就是合乎规则的优~ 好一个自肥条款 09/05 16:15
180F:嘘 CREA: 除作为申诉证据 未经同意公布与他人之信件内容 是违反站规的 09/05 16:18
181F:→ CREA: 你们订了个5-4 迳自公布他人信件 已属违反站规行为 09/05 16:19
182F:嘘 chenbason: 嗯..西斯版的kmt化? 09/05 16:32
183F:嘘 aquarsx3: 所以同样水桶 寄信给匿名帐号要被公开内容已示判决公 09/05 16:41
184F:→ aquarsx3: 正 然後ttb寄信内容要ttb同意所以不公开是哪招? 双 09/05 16:41
185F:→ aquarsx3: 重标准喔? 09/05 16:41
186F:嘘 aquarsx3: 判ttb说原则上要发信跟收件人都同意才可以公开 判版 09/05 16:47
187F:→ aquarsx3: 众说直接公开内容已示公正 哇靠一件事你可以两套说法真 09/05 16:47
188F:→ aquarsx3: 不简单 09/05 16:47
189F:嘘 troy4685: http://i.imgur.com/ft6i4tn.jpg 09/05 16:52
190F:嘘 perfect64732: 我来晚了 09/05 17:06
191F:嘘 Agilitar: 共犯继续发文? 09/05 18:01
192F:嘘 Martie: 藉口再烂一点啊 09/05 18:07
193F:嘘 ACRM2929: 双重标准就是嘘 09/05 19:21
194F:推 sakusakurai: 落红推个。 总之板规是该修了。 09/05 21:00
195F:嘘 renji1231: 你要不要看一下八卦的改判? 09/05 22:45
196F:推 jyppkknn: 楼上好多人跳针…规定本来就是看你怎麽解释,不然就没 09/05 22:46
197F:→ jyppkknn: 有人需要读法律系了吧,解释也要让别人被说服,不是一 09/05 22:46
198F:→ jyppkknn: 直跳针就有用吧 09/05 22:46
199F:推 gph010142: 其实你处理的也是不差了但是真心觉得内容应该赶快公布 09/05 23:26
200F:→ gph010142: 不然你只会继续被嘘 09/05 23:26
201F:嘘 VenusYAYA: 嗯嗯没盖 避重就轻是吧 09/05 23:27
202F:嘘 gwjhs112: 如果今天匿名帐号是私人帐号,那站内信约炮为什麽要被 09/06 01:41
203F:→ gwjhs112: 水桶?就是因为匿名帐号并不属於私人专用啊!你已经把 09/06 01:41
204F:→ gwjhs112: 匿名帐号设定成公共用途了。我站内你约炮也要被水桶吗? 09/06 01:41
205F:嘘 aquarsx3: 规定本来就是看你怎麽解释<-同一件事 不同人不同看法 09/06 02:06
206F:→ aquarsx3: 不同解释就算了 同一个人可以两种解释是人格分裂吗? 09/06 02:08
207F:嘘 XWSL: 看来跟国防部学阿帕契事件学得不错唷 09/06 03:03
208F:嘘 alexj: 哈哈哈~有够好笑 09/06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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