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oneme (一蓑烟雨任平生)
看板sex
标题Re: [闲聊] 捡屍体
时间Wed Feb 4 19:57:53 2009
顺道提醒各位乡民,其实捡屍体是有可能会让自己吃上官司的!
※刑法第225条第1项乘机性交罪:
对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体障碍、心智缺陷或其他相类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
拒而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0条第5项:
称性交者,谓非基於正当目的所为之下列性侵入行为
一 以性器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为。
﹉﹉﹉﹉
(说得白话一点,就是男乡民不能拿30㎝去督女生(或男生)的鸡掰康(小鸡鸡)
、小菊花或是把它放到别人的嘴巴里)
二 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ex:手指头、脚趾头、舌头、拳头)或器物
(ex:双头龙、按摩棒、跳蛋、保龄球瓶…族繁不及备载)进入他人性器、肛门或
使之接合之行为。
﹉﹉﹉﹉
(注:这里规定「使之接合」就有点怪怪的了,因为这样一来,照文义解释来看,
我用手指头去碰到你的小妹妹或是大老二,就构成使之接合了。然而这样其实也才
可能构成「猥亵」而已)
=====================死屍还是别吃得好分隔线=====================
第一、从做爱的爽度层面来说-
做爱打炮这档事儿,本来就应该建立在每一个参与者的自愿上,这样才有参与感,
才会配合地卖力演出。
毕竟听着一个活生生的对手,口里喊着:「啊啊啊,会不会死掉」;
和自己孤军奋战,对付一个已经活像是死人的屍体,这两者比较起来,
其间的爽度差异,已不言可喻。
第二、从道德层面来说-
「捡屍体」,说穿了,就是占别人便宜。
别忘了倪永孝他老爸说过:「出来跑,总是要还的」
今天大家去夜店喝酒玩乐,任何人都有责任把自己照顾好,而不应该把自己
喝到烂醉如泥,否则自己就应该要负担一定程度的风险。
话是如此没错,但是并不代表我们就有权利去侵害别人的性自主权,对吧?
再者,好兔不吃窝边草的道理,我想各位乡民大大一定也知道。今天如果是
一群互相认识的朋友出去玩,其中有人喝到泥醉成了屍体,而你把他捡回家并且
吃了他。姑且不论那个屍体後来还阳之後会不会告你,还是自认倒楣,但我想
这件事一定会在你的朋友间传开来,那麽,不管你的朋友们对这件事的看法如何
,「你会趁人之危,占人便宜」这样的评价一定在所难免。这麽一来,你一开始
就把自己窝边的草吃光了,你的窝毫无遮蔽,你的本性一整个暴露无遗,那你以
後还要不要做人?
第三、从法律层面来看-
以下这位大大所传授给各位乡民的,确实是「毁屍灭迹」的标准作业程序,
真是「偷吃懂得搽嘴巴」的最佳典范。XD
但是呢…没有法律上的困扰,不见得没有事实上的纠纷。
怎麽说呢?
如果对方执意要告你,虽然你毁屍灭迹地很彻底,最後可能也是不起诉处分了结。
可是你仍然要面对去警察局作笔录说明、收到检察官的传票去开侦查庭等等
会让人觉得心烦到不行的程序,你还是得花时间和精神去处理。
相信我,一般人在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或是地检署寄来上面写着自己列为被告的传票
时,心情都不会好到那儿去。不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就是脸一整个垮下来!
还有,纵使你最後获得不起诉处分,但是仍然要背负着曾经被人告诉「妨害性自
主」的污名,这样就留下了一个话柄,而且高等法院全国刑案纪录表里面,
也会记上一笔。
再者,如果对方认识你,他就算告不了你,也难保他不会采取一些台面下的手段
去对付你。找人跟你要遮羞费,或是不断地骚扰你,都会让你吃不完兜着走。
最後,人心险恶,如果真的有人设计好「捡屍体」的桥段要来仙人跳你,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纵使你再怎麽懂得毁屍灭迹,你还是一样得
趴在地上,乖乖地让他从你身上跳过去。
君子好色,但一样要取之有道,更应该要懂得保护自己,千万别以为占了一时的
便宜,因小失大才好。
※ 引述《Pentagon (流氓兔)》之铭言:
: 捡屍体, 先要体会屍体的感觉,
: 当自己就是那具屍体的时候, 什麽感觉都不会有,
: 你会感觉到非常可怕的事, 有一整段时间的记忆是黑暗的,
: 然後尽管怎麽去回想, 也想不起那一段记忆,
: 捡屍体, 这是一门学问,
: 各大夜店其实屍体非常得多, 但是无主屍少,
: 即使有无主屍, 多半也要看看长像身材, 是不是<人屍>,
: 也要注意屍体是不是乾净, 有没有蔬菜水果,
: 捡屍五部曲 : 送, 脱, 冲, 泡, 盖,
: 要知道屍体通常伴随着血浆.........说错了, 是呕吐物,
: 所以找间浴室大一点的旅馆才好办事.......讲错了, 是好清理,
: 找一间Motel, 记得用现金付房钱, 登记用屍体的身分证登记,
: 进房门先把屍体脱光, 然後放到浴缸冲洗, 然後稍微泡点热水,
: (难到屍体泡热水不会醒来吗?)
: 不会, 屍体不会因为这麽一点小事醒来,
: 泡热水是让她血管扩张, 之後比较不会想吐,
: 其实更好的方式是让屍体吐, 帮屍体摧吐, 但是这会出人命的,
: 屍体的自主神经是没反应的, 呕吐物会倒流到肺部, 会死人的,
: 洗乾净了, 接下来就是<禽兽时间>,
: 禽兽完之後, 记得保险套冲到马桶(好孩子不要学)或带走,
: 洗不洗澡没关系, 记得巡一下, 看有没有毛遗漏在房间,
: 然後帮屍体盖好棉被, 自己走安全门出Motel,
: (补充 : 没有人捡屍体是开自己的车子的, 一定是请小黄,
: 万一不小心屍体吐在车上, 记得要给小黄清洁费,
: 一般行情是车钱 + 1000块.)
: 不过老实说, 捡屍体仅有捡的瞬间会有快感,
: 想像一个正妹任你掌控, 任你为所欲为,
: 但是实际上, 奸屍是需要很大的体力和精神力的,
: 屍体摸几下差不多就可以进去了, 感官上的刺激比较大,
: 但是进去之後, 面对毫无反应的屍体, 通常玩到一半就不那麽刺激了,
: 更别说要把一具屍体翻来翻过去, 摆出各种姿势,
: 能传教士体位就差不多了, 更别提做到一半屍体突然吐出来,
: 所以建议别在床上奸屍, 沙发上奸一奸就好,
: 做到一半吐出来的机率非常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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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195.137
1F:推 rabbit190:结论 免钱的最贵.... 02/04 20:00
2F:→ suzukihiro:那你要不要当畜牲还是禽兽 02/04 20:00
3F:→ BaRanKa:青新 劝世省世 02/04 20:01
4F:推 spencer2567:此篇专业 02/04 20:01
5F:推 JlTsai:禽兽不如 02/04 20:02
这和吃了是禽兽,不吃禽兽不如的情形并不相同。
一个是自个儿出於自由意志,送上门来的;另一则是你在不知道他人意愿的情形下,
把人带走。我只是点出「捡屍体」可能会面临的问题,至於要不要捡,决定权还是在
施主您啊!^^
6F:推 andrewa:原PO立意不错 但实际情况发生时能够禽兽不如可能不容易 02/04 20:04
7F:推 ROSSl:事实上屍体要举证当时她完全无意识十分困难 你懂吧... 02/04 20:04
8F:推 taiwan81903:这篇很中恳 不错 不错 02/04 20:11
※ 编辑: Aloneme 来自: 59.112.195.137 (02/04 20:20)
9F:嘘 sst001:说教文 02/04 20:21
10F:推 f21490310:推推 (茶) 02/04 20:25
11F:推 AZIO1001:不然你可以把她摇醒 问她给不给捡...XDD 02/04 20:27
12F:推 marubom:这篇颇正确啊 的确应该大推... 法律问题是很烦人的 02/04 21:19
13F:嘘 chiouted:说教文 02/04 21:24
14F:推 KuanYinMah:实用! 中肯!! 02/04 21:24
15F:推 mizuiroair:搞不好摇醒屍体之後,她会骂你禽兽不如= = 02/04 21:31
16F:推 tenderman:实用~ 中出 不.. 中肯~ 还是尊重女方的意思比较好一点~ 02/04 21:47
17F:推 hirabbitt:楼上有人一听教就不爽 02/04 21:58
18F:推 HornyDragon:不受教 (捏鼻) 02/04 22:01
19F:推 MarioPuzo:感谢您的认真回应! 02/04 22:05
20F:推 furu: 屍体都很nice的,如果不nice一定是有屍变 02/04 22:06
21F:推 s211275:之前某检察官来演讲 要我们大声念二跟三 XD 02/04 22:13
22F:→ s211275:XD 是一跟二 02/04 22:14
23F:推 kosong:给推.....爽过问题多 实在划不来 02/04 22:19
24F:推 blurdream:真的好文 02/04 22:20
25F:推 LieTo:好闻~ 02/04 22:23
26F:推 Tacticsogre:醒世! 02/04 22:27
27F:推 deathdream:中肯 02/04 22:35
28F:推 cobras0325:醒世文,原PO再作功德来着 02/04 22:45
29F:推 Eeyore0913:醒世好闻!!佛心来的!! 02/04 22:48
30F:推 lesnaree:乡民有炮打就好了 他们才不在乎坐牢 反正进去也可以肛 02/04 23:32
31F:推 iverson7394:救世大大! 02/04 23:38
32F:→ eva19452002:嘘的人准备收传票吧 02/04 23:42
33F:推 wavehand:中肯 02/04 23:44
34F:推 lanver1220:推这篇 02/04 23:46
35F:推 asnakep:推 02/04 23:56
36F:推 zeta203:M得好 02/04 23:57
37F:推 jelly63:你就是那位写"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的冯家传人吧XD 02/05 00:46
38F:推 mindconer:看西斯长知识.. ˇˇ 02/05 01:10
39F:推 demongreg:这一系列的标题让我以为来到Marvel版... 02/05 01:21
40F:推 kec:给个推 02/05 01:36
41F:推 Jeansis:有肯!! 推 02/05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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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F:推 Kidh:推~~~ 02/05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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