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ndoffish (牧羊狼)
看板sex
标题Re: [新闻] 捷运偷拍女子脸部、大腿 男子判无罪
时间Tue Aug 7 17:23:53 2007
先讲几句话,因为不短又没西斯,
我只是回一下认真文,没啥兴趣的就END吧。
我不是法律系的学生,也不是念新闻的。
只是个对媒体摇头的小乡民而已。
要是有错就请专业的订正吧。
这是先打好在贴过来的,所以不用去看价格了。
下面说的是法律、心得、新闻
正文开始
案例中举的是
妨害秘密
依
刑法第 315-1 与 315-2 条(注1)
我想搭捷运是公开活动没错,
而脸跟大腿也不算是隐私部位(有人要拿这点质疑的话 我认了= =)
如果有人要拿肖像权来讲可能更糟糕,因为肖像权为人格权,
而能扯到边的也只有着作权法和民法第18条(注2)。
要拿性骚扰防治法,我奉劝以後各位不要拿手机出来,因为可以构成意图行为XD
除了以上应该没什麽条文能拿来告了吧。
所以判决无罪,我认为是合理的。
但我们能讨论的是
行为是否合宜 的部分,所以前面不是重点。
(我在此建议,不服无罪判决的人就去想办法让立委修法吧,我相信这个时候他们很乐意
找事作。)
与其讲道德规范的部分来举例
不如想一下被告与原告的采取的行为动机
所以大抵上可以说是心得文吧.".
我也觉得现今社会女权过剩,保障个人隐私变成是人云亦云的口头话。
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告再说,反正对方怕到的就是认栽,
不怕就开始上法庭喷口水,管他那麽多。
拍照片为的是什麽?
只是临时起意的欣赏还是惯犯?
(拿手机查一下就知道了,但这不在我们案外人所能了解的部分。)
被拍的要的是什麽?
只是一句诚恳的道歉加删除照片还是藉机发泄?
但我不懂这名女子的做法,可以解决的方法很多,
却要直接诉诸法律是怎样?
说实在,耗时耗神还不一定能得得到自己要的。
但我觉得糟糕的是新闻(虽然是众乡民知道的事实)
不仅煽动民气+主观报导,还不懂做新闻的专业,实在令人叹气。
就依照记者所言「女孩子的感受没有被法律照顾到,法官只知道墨守法条成规」来讲。
说情、讲理、依法
都到了告上法庭了,您却要法官跟您诉诸情感?
您就不要让我看到,您哪天新闻又说台湾是人治社会,不依法办理事务。
自个先去掌嘴砍手吧。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拜托...愚弄群众的下场不会怎麽简单就结束的。
客观的呈现事实吧......
以上
感谢没有END的看完废话。
附注
------------------------------------------------------------------------
注1:刑法
第 315-1 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万元以下罚金:
一、无故利用工具或设备窥视、窃听他人非公开之活动、言论、谈话或身
体隐私部位者。
二、无故以录音、照相、录影或电磁纪录窃录他人非公开之活动、言论、
谈话或身体隐私部位者。
第 315-2 条
意图营利供给场所、工具或设备,便利他人为前条第一项之行为者,处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五万元以下罚金。
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有前条第二款之行为者,亦同。
制造、散布、播送或贩卖前二项或前条第二款窃录之内容者,依第一项之
规定处断。
前三项之未遂犯罚之。
第 315-3 条
前二条窃录内容之附着物及物品,不问属於犯人与否,没收之。
注2:民法
第 18 条
人格权受侵害时,得请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时,得请求防止
之。
前项情形,以法律有特别规定者为限,得请求损害赔偿或慰抚金。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5.38.77
1F:推 pqpq0313:性骚扰防制法可以拿来告吗 = = 08/07 17:28
2F:→ standoffish:可以引用第二条:损害他人人格尊严或冒犯之情景,但说 08/07 17:31
3F:→ standoffish:实在,我也不晓得可不可以直接用此法提告。 08/07 17:32
4F:→ pqpq0313:我觉得性骚扰防制法已经过份的保护人权的感觉 08/07 17:34
5F:→ pqpq0313:人跟人之间多一点情 相处会更好 08/07 17:35
6F:推 woeichern:推本篇 08/07 19:06
7F:推 WoonWoon:感谢你的认真回应 08/08 10:14
8F:推 WoonWoon:感谢你的认真回应 08/08 10:14
9F:推 WoonWoon:感谢你的认真回应 08/08 10:14
10F:推 WoonWoon:感谢你的认真回应 08/08 10:14
11F:推 WoonWoon:感谢你的认真回应 08/08 10:14
12F:推 WoonWoon:感谢你的认真回应 08/08 10:14
13F:推 WoonWoon:感谢你的认真回应 08/08 10:14
14F:推 WoonWoon:感谢你的认真回应 08/08 10:14
15F:推 WoonWoon:感谢你的认真回应 08/08 10:15
16F:推 WoonWoon:感谢你的认真回应 08/08 10:15
17F:推 Cyclo: 08/08 10:49
18F:推 ilryf:同样读法律的给个推!! ^.< 08/08 11:21
19F:推 silentence:认真文 该推一下 08/08 22:54
20F:推 katoributa:...拿女权当藉口跟女权是两码子事啊.... 08/09 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