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c (事情可以再多一点啊)
看板sex
标题Re: 关於爱滋 有件事还是提醒一下
时间Wed Mar 29 11:38:33 2006
※ 引述《vdesperado (Against all odds)》之铭言:
: PDF档: http://tinyurl.com/jzl59
: 试问, 使用"男同志嗑药轰趴"这词汇, 有何不妥?
: 我将他们一起提出, 是否就划上等号?
: 再者, 如果这词汇广泛使用於社会, 官方, 为何在此不能使用??
: 最後, 让我们来看看男同志族群对於"嗑药"这档事的态度:
: @ 男同志族群态度:
: 容我以本站PTT gay版第6686篇文, 标题为"昨天晚上放纵了一下自己!!! "为例
: 节选文章精华片段如下: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昨天晚上在UT上与一个网友约见面
: 由於我对於ES一直存有好奇之心...所以就一口答应了
: ^^
: 不过刚开始还是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赴约
: 後来那个网友将住处布置一下之後..觉得灯光昏暗 很炫丽
: 然後吃了药之後..喝点莱姆酒加伏特加的催情作用下
: ^^^^^^
: 开始有了作用...後来到最後几乎是全身放松的状态..相当舒服
: 也忘却了所有的种种压力...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一般网友一定很好奇, 甚麽是"ES" ?! 让我们瞧瞧6686篇下面的热心推文注解
: "推 asdfgh123:什麽...是ES啊? 61.219.60.253 06/09
: → nahald:磕摇头丸 Ecstasy 做爱 sex 220.134.188.185 06/09"
: (同样的, 原文和讨论串我已经多重备份, 不用忙着删文; 此外, 要跟原po TICT 说声抱歉
: 根据"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七条(引诱施用毒品罪)以及第十条第二款(施用第二级毒品罪)
: 我不晓得公然在网路散播,分享吸食第二级毒品的经验,是否有违反上述法条,或教唆之嫌
: 所以早就已经跟相关单位备案, 就看人家要不要办你,
: 由於PTT是架构在台湾学术网路台大网域之下, 我会进一步跟校方联系, 看看校方是否能认
: 同有人利用台大网路BBS在gay版分享讨论吸食摇头丸的情事, 进而厘清管理失职的责任归属
: 问题, 在此更为越级上报向PTT站方及Gay版版主说声抱歉 )
: 让我们更进一步来看看, 这一标题讨论串中回文的内容:
: ex:
: 第6718篇 作者IMparanoia: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另外 必须要说的 嗑药ES没有好不好
: 你们说 人难免空虚寂寞需要被拥抱
: 有人上网呻吟写篇文章 有人找人吃药 有人跳舞 有人喝酒
: 先撇开合不合法 这些只是一些管道 你不能接受 就不要去苛责别人
: 只是这一切後果要自己负责而已 只是选择问题 跟人生一样 都是选择题而已
: 我也没吃过药 我身边有一堆人吃药 我也没有打算要吃药 我也不反对吃药 "
1. 我不反同性恋也不赞成同性恋,只是大家都是人生父母养的,他们有选择的权利。
2. 你反你的有你的王道,我反你的有我的王道。你的认知建立在你所见到的,但是你
所引用见识的资料能保证正确无误吗?那些数据有多少是灌水多少是事实?撇开所
见资料中肯不中肯不谈,但是你没看到的部份呢?见到的不一定真,没见到的不一
定假,你要去相信妓者炒来炒去都不知道回锅几次上料几回的[事实],那是你的王
道,我只相信我亲身体会到的[事实],这是我的王道。
3. 再来说到药,是的,依据法律这样的行为是可议的,但是我倒不认为是可恶的。我
想请问您对於这药的了解有多少?过去做为什麽用?管制的等级如何?进口办法规
定如何?成份副作用如何?我想请问您了解吗?还是只是听到[吃摇头丸是犯法的、
吃摇头丸对身体不好]就认定了这样的[知识],我可以告诉你,摇头丸并不是什麽百
害无一益的禁药,那是因为遭到滥用才被管制的东西,管制的理由是滥用下的後果
,并不是药本身的问题,是用的人的问题,我甚至可以大方告诉你我还上过讲摇头
丸经验的[课],我了解的[事实]是未经[粉饰]的,我了解的[事实]是亲身体验的,
你了解的[事实]是别人写出来的。
4. 最後说到法律,其实我觉得很天真,你以为这样告的了吗?你以为这样警方就有资
格办吗?说真的不要动不动就拿告不告备份不备份来吓人,不要忘了法律的精神在
於事证,这样的一篇文章能算是[自白书]吗?就直接移送了吗?算是有[事证]了吗
?说真的,警方想要凭这样的一篇文章,连约谈当事人的资格都还有待讨论。并且
还要先行确认[当事人]身份,约谈谈错人,是有可能牵扯到赔偿的问题的。
5. 我不是同性恋,我只是想说,爱滋病的问题是在於[人]身上,不是在於[同性恋]身上
,药的问题是在於[使用者]身上,不是在於[成份]身上,都是[人]的问题,就像一把
绝世好剑,到了英雄身上就可以斩妖除魔,到了奸雄身上就是危害苍生。爱滋病的问
题追根究底在於[教育]与[习惯],反同性恋就能减少爱滋病的成长?我看不是这麽一
回事吧,与其花那麽多精神在搜集数据研究资料,不如把这些时间拿来编本好一点的
性教育大刊去从根救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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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来SEX发文了,不要战我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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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渴望
自由与
完整的心情,是否始终
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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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行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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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8.243.3
1F:推 m1197424:推 03/29 11:52
2F:推 minnewanka:大推 03/29 17:03
3F:推 royshine:哇,562银哎,帅 03/29 18:17
4F:→ vec:所以你的意思是偶尔吃一颗摇头丸,亲身体验才是王道? 03/31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