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nigh (开小花)
看板seiyuu
标题Re: [问题] 森川见面会
时间Wed Oct 23 18:40:35 2013
直接回文说明自己想法好了,和平讨论理性勿战,
当然也不要自己脑补完然後拿脑补点骂我,这样不好沟通(笑)
首先看见原PO的发文我还满高兴的,因为这也是我想知道的问题,
主要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要求,
疑惑之外也想或许能藉讨论厘清范围或者是否有误会。
截至目前为止看见这个规定背後的理由主要是考量到版权,
所以似乎是希望回来不要在网路上提到版权相关的内容。
但是以这点来说主办单位的限制与范围都说明得不够清楚,
很容易在过度解读下规则变成过度扩张,最後连一点感想都不能写。
不是说非得写感想才能证明自己有去过或什麽的,但是放眼古今中外,
对外公开售票的活动中似乎从来没看过禁止心得文发表的案例。
再大咖都没有。
所以我觉得会有这个疑问并不是罪不可赦,
或者鼓起勇气提问还要必须被解读成小孩要不到糖在哭闹的事情。
这个规定就我来说可以解读得很小人也可以很君子。
君子点想就是版权问题所以主办单位有考量,但是他们说明不够清楚才变成一律禁止。
小人点想就是:
1.怕活动中有哪里没有做好回去被骂,影响下次活动买气票房,乾脆下封口令。
2.详细的细节要写在杂志里大家都写光就没有人买书了,一律禁止。
如果不幸是後者的话大家真的会觉得这也是合理的吗?
很难吧。
而如果对照大家的说法,最後发现其实主办单位没有局限这麽多,
只是当下没听清楚庸人自扰,可以发不涉版权的心得文那不是很好吗?
这些没问没讨论,憋到死都不会有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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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来说,你到一个公司工作,
公司要求你在工作上签保密协议是自然的,
但是如果公司告诉你说:
你回家之後连在网路上提到公司待遇甚至老板长怎样都不行,
你会不会觉得公司管得很宽有疑问?
还是这样也要被呛说有工作就很好了,
还有很多人等着要这份工作所以不可质疑你的公司?
我真的不是大人说什麽听话就好的小孩子,
正因为是可以独立思考的成年人,所以我遵守规定,
但不合理的地方我就会开口问。
看见比我先站出来的人,我会聆听他的言论,
不会呛他不可质疑快缩回去听话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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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0.217.126
1F:推 okiayu:推这篇,"有所疑惑而发问"并不等於"存心不想遵守规定" 10/23 18:58
2F:推 minagiyu:开场前的广播是请勿将活动内容po上网,因为有很多台湾专 10/23 19:43
3F:→ minagiyu:属沙必死 没说不准发心得 10/23 19:44
4F:推 OoJudyoO:推 10/23 19:46
5F:推 potatoyukina:推此篇!如果是版权相关内容有所限制是很合理的, 10/23 21:20
6F:→ potatoyukina:但是主办单位用封口令这种方式就不能接受,假设是指 10/23 21:21
7F:→ potatoyukina:给台湾观众的杀必死,那就告诉我们是哪里不能讲就好 10/23 21:21
8F:→ potatoyukina:可是我看巴哈的报导,除了版权物以外,几乎都提到了 10/23 21:22
9F:→ potatoyukina:那我就很好奇不能说的杀必死到底还有哪些? 10/23 21:23
不管是这篇还是上一篇非常感谢大家的推文跟认同(鞠躬)
mi大说的说法是最开始听到的版本我原文中居然完全忘了对不起(掩面)
但是也同pota大所说,
「只有台湾观众才有的杀必死,经过官方认可的巴哈姆特也写出来了」
也就是说主因也就不是这部分的保密问题…那麽合理理由只剩下版权。
随之而来我产生了新的疑惑。
这场活动的定调是商业演出,也确实有售票跟商业收益。
那麽到底是什麽样的作法之下会产生「因为怕有版权问题所以请大家保密」的状况?
坦白的说,在一场【商业活动】之中要使用的歌曲等【版权物】本来就应该要慎重对待,
并且应该是【主办单位】要处理好商业演出的使用授权等问题。
不说声优活动,在演唱会中要唱的歌曲难道不用取得唱片公司跟相关单位同意吗?
无论是日本还是台湾,对於办理活动的基本态度,
不可能没有事先确认表演内容,那麽就没有道理没想到这部分吧?
我知道主办方多数是在办同人活动,但是这场并不是只收150元门票的开拓动漫祭,
而是办在Neo19,一张票要价2200的商业演出。
这场活动从宣布到售票到演出当天的时间长度不是几天而已,
难道完全没有处理版权问题吗?
如果是在没有处理版权问题违法商业使用的状况之下,
为了怕纠纷跟争议反而要求买票入场的参与者保密…是不是有哪里有问题?
※ 编辑: shenigh 来自: 61.60.217.126 (10/23 22:34)
10F:推 zelsatan:但这种也许会涉及到日方签订协约或演出着作权,不是光靠 10/23 22:31
11F:推 nigetai:推!! 10/23 22:31
12F:→ nigetai:btw我是午场的,也只有听到楼上mi大说的那样~ 10/23 22:32
13F:→ zelsatan:版友的讨论或共识就可以的,我比较赞成先向官方问清楚范 10/23 22:33
14F:→ zelsatan:有疑虑的话再去翻法条看官方的要求合不合理。不合理就抗 10/23 22:34
15F:→ zelsatan:争。弄清楚线在哪里也是保护自己的方式 10/23 22:36
同意保护自己说法,但可能要等原po发官方回信之後会比较好讨论到底是怎麽回事了XD
※ 编辑: shenigh 来自: 61.60.217.126 (10/23 22:48)
16F:推 Frances:推,上篇推文真的超让人傻眼... 10/23 22:48
17F:推 RyukaS:推~~我当初看到巴哈的报导其实有种被耍了的感觉XDDDD 10/23 22:56
18F:→ RyukaS:因为我以为最需要保密的除了有版权的内容之外,就是那个 10/23 22:56
19F:→ RyukaS:"世界初"跟"世界二"演出的那段表演啊!!!!虽然内容没有写出 10/23 22:56
20F:→ RyukaS:来,但就有种"欸原来这个可以讲喔!!!!"的感觉OTZ 10/23 22:57
以下篇原PO贴的回信来看,这个"版权争议"指的看样子是我猜的最恶劣情况…
主办方想掩盖他们没有做好售票商演的使用权取得问题才下令封口啊…
回信内容里的原因非常明显的跟开场说给大家听的
"因为有很多给台湾观众的杀必死所以请保密"
出入非常大喔?
※ 编辑: shenigh 来自: 61.60.217.126 (10/23 23:17)
21F:推 seiyoku:推这篇! 10/24 11:48
22F:→ bentoe:世界一跟世界二的演出其实社长已经在节目中做过了 10/24 14:11
24F:→ bentoe:而且巴哈没有把「表演方式」写出来唷 10/24 14:12